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 学术资料农业经济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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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 学术资料农业经济管理

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 农业产业化经营国际比较 【作 者】张百放/王凯伦 【作者简介】张百放 吉林省参茸办公室 王凯伦 吉林省农村工作委员会 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政策选择,其主要作用和意义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1)着眼于扩大农业生产的外延, 通过将农业从生产环节向加工、销售环节的延伸,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重新组合,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化。 按照产业化的思路来组织农业生产,发展国家已开始通过产业化的方式,来推动技术、人才的集约经营,实现了生产专业化、农产品商品化和农业经济发展的背景、条件不同,各国在走产业化道路时所选择的具体形式也各异,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比较其主要模式的特点,借鉴其发展经验,对于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具有垂直一体化特征的美国一体化农业 美国的一体化农业,是在战后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和技术装备水平都有了极大提高的基础上形成的。自50年代后,美国的农业生产开始与产前、产后相关联的工商企业,通过经济上、组织上的结合,或通过各种形式的契约,建立起稳定的分工、协作大学商学院的戴维斯和戈德贝格首先使用了agribusiness这个新概念来描述这个体系。这个概念,其广义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区别于传统农业的现代大农业,其狭义专指垂直一体化经营的农业综合企业。 美国农业的一体化经营,依农业关联企业与农业结合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可分为两类。 1、农工商综合体。即工商资本直接渗透到农业, 将农业生产与产前、产后各关联环节纳入到一个统一的经营体内,形成完全垂直一体化的综合经营。这种经营方式,一般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经营范围涉及供、产、加、销各个领域。如科罗拉多州的蒙福特公司,在该州两个土地、10万头牛的肉牛育肥场,年产肉牛40 万头。公司在其他州拥有谷物种植农场和饲料厂,有自己的运输车队、屠宰厂和包装供应公司,并按照合同向美国各地的定点饭店供应牛肉。除综合体内部的一体化经营外,蒙福特公司还与当地一些农场主签订玉米和苜蓿合同。由公司向这些农场提供种子、技术指导以及收割大部分合同作物,由这些农场向公司提供饲料原料,从而进一步扩大一体化经营的范围。 这种完全垂直一体化的综合经营,具有一些明显的优势。一是它集生产和服务于一身,能减少各环节之间的交易费用,从而降低了经营成本。二是能够在内部各部门之间平衡盈亏,使总公司在总体上保持盈利。三是农业的产前、产后部门与农业生产直接结合在一个经济实体中,免去了许多中间环节,加快了产品进入加工和投放市场的速度。但从实践看,这种经营模式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较强的制约因素。首先,为保护家庭农场经营,防止农业中的垄断,美国一些州对完全垂直一体化经营实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至1981年,有11个州制订了限制公司从事农业活动的立法。其次,综合体通常为大规模经营,一般实力的公司很难筹集起所需资本。第三,农业生产承担的风险较大,除少数农产品外,农业生产仍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环境的影响,难以真正实现工厂式的标准化生产。因此,自60年代以来,美国的农工商综合体虽然保持稳定发展并略有增长,但总体上数量不是很大。1980年在全部农产品中只占6%。 2、合同制。即私人公司通过与农场主签订合同, 在严格明确双方责、权、利基础上,进行业务往来的一种经营方式。50年代,特别是60年代以来,由于商品农业高度发展,农场主与农外工商企业之间经济往来日多,经济关系日深,经济摩擦也日渐增加,迫切需要通过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系形式,来规范双方的经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制得以迅速发展。 在这种以合同为纽带进行一体化经营的体系中,农业生产与产品的加工销售是由不同的经营者独立进行的。通常,工商企业负责向农场供应农用物资、提供技术服务,保证农产品的加工与销售;而农场主则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公司按期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农产品。这种经营方式最大的特点,一是工商企业和农场主都保持经济上、法律上的独立,因而双方都能发挥各自的经营灵活性和积极主动性。二是通过合同建立了严格的经济责任和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从而保障了一体化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时,政府对这种经营形式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因而使其成为战后美国私人公司与农业结合的一种主导形式。1980年时,在全部农产品中,合同制占24.8%,是综合体经营的4倍。   二、具有水平一体化特征的日本农协 日本农协,全称为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其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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