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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远程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潮州市远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
为了贯彻《潮州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规划(2005-2007)》、实施《潮州市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实施方案》(注:潮教[2005]75号文),整合教师培训的优质资源,创新我市教师培训模式,切实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程,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潮州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5-2007年)》为指导,以《潮州市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实施方案》为依据,深化我市教师的新课程培训,拓宽教师职务培训路子,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二、目标
进一步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方法,树立新课程理念,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建设,增强教育教学行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达不到规定培训学时不得申报职称职务。
三、措施与方法
(一)培训对象、培训学时
潮州市辖区内的完全中学、县城初级中学教师和学校行政领导参加远程非学历培训不少于50学时,县城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学校行政领导参加远程非学历培训不少于40学时,镇中心小学教师和学校行政领导远程非学历培训不少于40学时。
远程非学历培训的学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
(二)课程设置
1、教育理论类公共课程的选定:幼儿园教师(含幼儿园长),中、小学教师(含行政领导)从下列课程中选定其中一门课程学习,幼儿园园长、教师必选《幼儿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中学学校行政领导必选《教师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
教育理论类课程目录:(1)中小学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20学时);(2)教师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20学时);(3)课程与教学论(20学时);(4)幼儿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20学时);(5)当代教育改革(20学时);(6)青少年心理学(20学时)。
2、师德修养课程:幼儿园园长、教师小学教师(含行政领导)必学《师德启示录》(20学时),
中学教师(含行政领导)必学《师德启示录》(30学时)。
(二)学习与辅导工作
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学员交费注册后,凭潮州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提供的学习卡号,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简称继教网,下同)上听取专家辅导,进行研讨、交流,或在继教网上自主学习,参加潮州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课程辅导活动,学员在继教网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
(三)报名注册工作
1、2005年11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负责组织报名。
2、潮州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学员注册,发放学习卡。
(四)专家备课工作
2005年11月下旬,根据学员选课情况,组织专家备课。
(五)实施远程非学历培训平台在线管理工作
1、潮州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技术员负责培训平台在线管理工作(学员注册、学籍、开通网上课程、在网学习时数登记、收集并统计学员提交作业、考试资料信息,发布教学信息、保障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和教学服务工作。
2、2005年11月下旬,组织县级技术员培训。
3、2005年11月下旬,开通“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实施在线管理。
(六)考试(考核)工作安排
1、拟组织三次考核,具体时间安排:
2006年6月、2006年8月、2006年10月分别组织潮州市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学习考核。
考试地点:各县(市、区)在县(市、区)城设考试,学员满20人的学校在本校考试。
2、考核方式与考试资格:考核分为学习质量考核和学习态度考核。
学习质量考核主要是考查学员学习相应课程的质量,采用纸笔考试或网上(无纸)考试两种形式,学习态度考核主要考查学员在全国远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的学习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数(以管理员的记录为准)以及在继教网上参与讨论的数量和质量。
在继教网上学习时数达不到规定时数的学员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七)组织管理工作
1、2005年11月上旬,各县(市、区)、各学校成立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领导机构及名单,并于2005年11月5日前,将领导机构名单报潮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备案。
3、2005年11月上旬,召开县(市、区)级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议。
4、各县(市、区)制定远程非学历培训计划,并于2005年11月10日前送潮州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5、2005年12月下旬,召开潮州市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现场会。
5、2006年6月,对各县(市、区)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进行评估。
6、2006年10月,对各县(市、区)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进行验收、总结表彰。
(八)证书管理与发放
1、远程非学历培训证书由潮州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统一管理。
2、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由潮州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印制《潮州市远程非学历培训证书》。
潮州市远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县级管理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潮州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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