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融资租赁政策分析上海自贸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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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融资租赁优惠政策分析【上海自贸区独有的8条融资租赁政策大汇总】挂牌以来,上海自贸区最热门的行业之一是融资租赁。6月中旬,央企中国交建集团发起设立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宣布落户上海自贸区。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高达50亿元人民币,是上海自贸区注册资本最大的金融租赁企业之一。至此,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企业增至400余家,注册资本已逾300亿元人民币。截至今年5月底的统计显示,上海自贸区这400多家融资租赁企业中,母公司111家,特殊目的公司(SPV)308家,开展业务涵盖飞机、直升机、船舶及海洋钻井等大型设备。交通银行、上海银行等已宣布在区内涉足金融租赁业务。不少行业人士都提到,上海自贸区的设立为企业发展金融租赁业务提供了新平台,自贸区出台的相关政策为融资租赁企业的集聚提供了空间。下面,自贸区邮报梳理的这些政策,以及邀请专业人士的解析,有意入驻上海自贸区的融资租赁企业,不容错过。上海自贸区独有的8条融资租赁政策◎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解析:在自贸区外,融资租赁公司是不能混业经营的。具体到商业保理,商务部也只是在2012年刚允许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这两个新区开始试点运行,此后又有广州、深圳的港澳投资者被允许设立商业保理试点。2013年还有多处试点被批准,但还没有在全国范围放开。◎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可开立跨境人民币专户,向境外借取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借款额度采取余额制管理。“央行关于支持上海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解析:根据上述政策,借入资金可调回存入开立在上海地区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也就是说,通过境外借来的钱,不能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给区外公司使用。即便如此,这一政策依然有助于区内融资租赁企业获得成本更低的资金,更具国际竞争力。当然,这一条政策对内资企业的正面意义更大,因为外资公司本身有一定的外债额度。◎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国内、国际外汇主账户等本、外币资金池业务。“央行关于上海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已开立的境内外币资金池账户、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专用账户名称统一改为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功能并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解析: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除可以办理的业务有: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业务,还可以集中管理境内成员单位资本金、外债、资产变现资金等。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资金往来自由,与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在规定额度内自由划转。这一条政策对中小公司意义不是很大,对企业本身的要求比较高,得是跨国公司总部。◎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便利政策。“央行30条”规定: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核准,区内机构直接到银行办理担保费购付汇手续。《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可自行办理担保合同签约,无需到外汇局申请办理事前行政审批手续。区内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时,不受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净资产比例、被担保人盈利状况及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之间股权关联条件的限制。◎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融资租赁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解析:结汇之后的资金要放到对应的人民币专用账户,这个账户是受监管的,资金使用必须有真实、合理的用途。◎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项目货款支付的便利政策。《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允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项目公司从境外购入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并租赁给承租人时,凭合同、商业单证等材料办理付汇手续。租赁给境外承租人的,外汇局可按照无关单外汇支付方式进行核查。◎《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规定: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该账户内的外汇收入需结汇时,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解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放款人境外放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的30%,并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办妥相关登记手续的中方协议投资额。如企业确有需要突破上述比例的,由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自贸区内融资租赁企业突破了这一规定。但是,融资租赁每年的出口贸易只占很小比例,这一条政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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