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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业务研讨会教程文件.pptx
中建钢构“营改增”业务研讨会财务资金部2016年3月8日目录CONTENTSPart1营改增政策动态Part2营改增专题研讨营改增政策动态“营改增”进程2011年3月2011年11月2016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展开试点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开始营改增。金融保险业、建筑业、不动产、房地产业、传统服务业将于2016年全面实行“营改增” 。“十二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2012年1月1日,上海地区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试点。2012年9月至12月,北京等十省市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也开始试点。国务院批准营改增试点方案(总纲)。根据该方案,建筑业纳入试点范围,税率为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上海试点同时印发了一个办法和两个规定。《试点方案》“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建筑业“营改增”走向建标[2013]44号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造〔2014〕5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征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办标【2016】4号.docx建办标../../建办标【2016】4号.docx[2016]4../../建办标【2016】4号.docx号: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3]74号) 《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86号)建筑业“营改增”变化及影响1、计价规则:由价税合一变成价税分离;2、税务管理:营业税变成增值税,增值税管理严格且复杂;3、财务指标,收入下降10%左右,税负和现金流支出可能增加,利润存在下降风险;营改增专题研讨一、业务模式二、组织机构研讨内容三、老项目管理五、结算和资金管理四、采购和分包管理七、财务核算六、税务管理一、业务模式资质共享工程项目分公司代管工程项目资质共享项目——现状及影响分析1、合同主体与施工主体不一致2、中标单位和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3、实际施工单位未向中标单位开具发票4、未按总分包进行会计核算核心问题货物发票贷款工程施工合同业主中标单位建筑业发票实际管理组建组建总项目部分项目部供应商支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子公司参建单位内部任务分配内部任务分配公司以三局名义承接项目,如深圳T3项目子公司以公司名义承接,如上海蕰藻浜、重庆粉房湾资质共享项目——应对措施1、规范资质管理资质共享项目——应对措施2、优化业务流程 方案二、总分包模式 方案一、集中管理模式由中标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集中管理,参建单位代建账核算工程项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使增值税销项和进项均体现在中标单位,实现增值税进销项相匹配,同时建立对参建单位的考核机制。资质共享项目——应对措施方案一、集中管理模式中标单位授权各项目部以中标单位名义建立分部账套,独立核算各项目分部的收入、成本等财务数据,并定期汇总至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汇总计算增值税。中标单位与各项目分部之间的资金收付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进行核算。资质共享项目——应对措施增加工作量1增加内部结算22集中管理模式要求以中标单位作为业务主体承接项目、签订合同、取得和开具发票、收付资金等,大大的增加了中标单位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就人员、设备、材料的使用进行内部结算相关单位应在“营改增”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扩大经营范围的内容,关联交易价格应操作提示操作示影响施工单位资质3不利于风险分散4集中管理模式将工程项目收入、成本集中到中标单位,各实际施工单位不再确认相关收入、成本,部分单位收入规模可能大幅度缩水,不利于实际施工单位的业绩考核及资质认定和维持。一旦涉及法律诉讼,查封银行账户等,直接影响整个中标单位,法律风险巨大。不利于风险的分散和规避。资质共享项目——应对措施方案二、总分包管理模式由中标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签订总分包合同,明确合同关系。同时,由实际施工单位向中标单位开具发票并进行工程结算。这样既可以建立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又能符合增值税“三流”一致的要求。交易关系简图资质共享项目——应对措施方案二、总分包管理模式注意事项存在被认定为转包违法分包的法律风险A管理链条较长,中标单位收入很大,增值额较小,会引起税务监控的预警B中标单位与实际单位要签订总分包合同,增加印花税支出C讨论与交流分公司代管项目——现状及影响分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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