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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617_综合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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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617_综合课

2011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617 综合课 学科专业:民商法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法) 考试科目编号:617 考试科目:综合课 考试日期:2011年1月16日上午 三,简答题 1. “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的联系与区别 一. 国家是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二. 国家意志与统治阶级意志本质上是一致的 三.“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都表明了法具有阶级性 2. 法律效力的位阶的规则:(一)法律效力位阶的一般规则 在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律效力的位阶一般遵循以下两个规则: 一是在法律效力的位阶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二是除宪法具有最高法律的效力之外,其他的法律根据其制定主体和程序的不同,上级法的效 力一般均高于下级任何一种法的效力。 (二)法律效力的位阶的特殊规则:适用法律效力位阶的一般规则,可以从根本上确立法律效力 位阶的一般结构。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变动性,调整同一种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也 会产生制定时间和适用范围的差别。因此,法律效力位阶还应遵循以下的特殊规则。 第一,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第二,新法优于旧法。 第三,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3. 哪些人员不能作为证人?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8-6 10:52:23 评论:0条 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 ?作证的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 ????1、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 ????2、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 ????3、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 ????4、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证人应当如实作证,作伪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财产无主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09-08-27 15:41:50 ????法官: ???? ????你好! ????我家门口停了一辆汽车,已经好几年没人动过了,问了整栋楼的人都说不知道是谁的。请问我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吗? ????????????????????????????????????????????????????????????????李女士 ????李女士: ????你好!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指对于所有人不明或者所有人不存在的财产,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查明属实后,作出判决,将其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认定财产无主,是对财产所有权状况的改变,应由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进行,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者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 ????第二,财产所有人确已消失或者不知谁是财产所有人,权利的归属问题无法确定,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第三,财产所有人不明或者失去所有人的状态持续一定期间,不明法定期限的,即使所有人已消失或者不明,不能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 ????第四,申请人提出申请。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第五,向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认定无主财产无主案件,在级别管辖上,由基层法院管辖,而不能由中级或者更高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上,则由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而不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不依申请人所在地而定。 ????第六,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无论是公民个人,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凡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作者:长垣法院 夏廷堂??发布时间:2005-04-21 10:01:46 ????所谓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判决发生效力前,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依照《适用意见》的规定,情况紧急具体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2)需要立即停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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