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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及其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澳洲丶冰岛和瑞士三国案例分析.docVIP

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及其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澳洲丶冰岛和瑞士三国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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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及其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澳洲丶冰岛和瑞士三国案例分析.doc

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及其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澳洲丶冰岛和瑞士三国案例分析 载《公共管理学报》杂志(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主办) 2008年第2期第1-13页 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及其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澳大利亚、冰岛和瑞士三国案例分析 ①郑秉文,孙守纪 (1.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北京100007;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102) 摘要:本文分析了澳大利亚、冰岛和瑞士三国建立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的历史原因,以及该制度的基本特征,考察了三国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在详细分析现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表明企业年金资产要独立于雇主企业和政府,这是建立良好治理结构的前提;增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竞争性、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是提高企业年金投资回报率的有效手段;审慎和恰当的政府监管是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条件;在适当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投资回报率仍是企业年金最重要的目标。根据世界银行推荐的标准,本文从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和稳健性四个方面评估了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的作用,其结果表明,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不仅实现了全面覆盖,而且在保障养老金制度可负担、可持续和稳健性的同时较好地实现了充足性的目标。最后,本文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实证分析了澳大利亚和冰岛两国企业年金发展和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的协整关系,进一步的检验表明,澳大利亚的企业年金发展和金融发展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而冰岛企业年金发展是该国金融发展的格兰杰原因。 关键词:强制性企业年金 投资管理 世界银行标准 格兰杰因果检验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162(2008)02-0001-13 企业年金计划在发达国家养老保障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其建立的法律基础,企业年金计划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强制性企业年金,二是准强制性企业年金,三是自愿性企业年金。强制性企业年金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建立的,诸如澳大利亚、冰岛和瑞士三国;准强制②性企业年金是根据工会与雇主的集体谈判而建立的,诸如荷兰、丹麦和瑞典 ;自愿性企业年金是企业自愿为员工建立的养老金计划,诸如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表1总结了主要发达国家企业年金计划的类别。本文重点介绍澳大利亚、冰岛和瑞士三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在资料允许的情况下与荷兰、丹麦和瑞典三国进行简单比较。 表1: 主要发达国家企业年金计划的类别 强制性企业年金 准强制性企业年金 自愿性企业年金 澳大利亚、冰岛、瑞士 丹麦、荷兰、瑞典 奥地利、加拿大、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新西兰、西班牙、英国、美国 资料来源:(1)David Natali(2004)The Pension System(Austria、Denmark、Netherland、Sweden);(2)Monika Queisser and Dimitri Vittas(2000): The Swiss Multi-pillar Pension System: Triumph of Common Sense? ① 作者简介:郑秉文(1955-),男,辽宁鞍山人,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福利国家、社会保障等。 孙守纪(1979-),男,山东枣庄人,现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研究方向:制度经济学、社会保障等。 ② 为了分析方便,这里将企业年金制度分成这样三种类型,是基于工会作用和集体谈判的作用考虑的。诚然,在准强制性和自愿性企业年金制度的国家均需要进行集体谈判,但是,他们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工会的强度和密度、组织化程度和谈判能力的不同而已。当然,许多学者从大的方面将之简化地划分为两种,即强制性和自愿性的。 1 澳大利亚、冰岛和瑞士三国的养老金制度都是典型的三支柱模式。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金,在澳大利亚和冰岛,第一支柱资金来源于一般税收,属于家计调查型;而在瑞士,第一③支柱资金部分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约占73%),部分来自政府的税收(约占27%)。第二支柱是强制性的企业年金计划,这是三国家养老金体系的主体部分,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第三支柱是雇员自愿参加的个人储蓄账户,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 丹麦、荷兰和瑞典三国实施的是准强制性企业年金计划,其养老金制度也是典型的三支柱模式,但这些国家就三个支柱的重要性而言与澳大利亚等三国不同,具体差异体现在:第一,丹麦三国的第一支柱都是缴费性计划,并且其替代率相对较高,第一支柱在各国养老保障体制中更加重要。例如荷兰第一支柱的替代率为32.6%,丹麦的为41.7%,瑞典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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