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卫生立法与实践.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职业卫生立法与实践

中国职业卫生立法与实践   一、中国职业危害现状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中国政府一向十分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历史上各个建设时期,针对主要职业危害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曾发布过一系列重要决定和文件,加强尘毒治理,改善劳动条件。卫生部、各有关政府部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通力协作,为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进行了不懈努力。建国以来,中国劳动者健康素质不断改善,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劳动生产率。特别是国有工业企业的尘毒治理,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效。但是,中国是一个正在快速变革的发展中大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中国共有工业企业790多万个,现有劳动力人口7亿左右。但是其中不少劳动者的劳动工作条件仍然较差,由此而导致的职业病和职业性疾患已经成为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据中国职业病报告统计,1990-2000年间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病例167,587例,年均新发职业病人约15,235例。其中,由于生产性粉尘导致的尘肺病的问题尤为突出。截至2002年底,中国有现患尘肺病人44.22万,目前新发尘肺病人仍以每年1.5-2万例左右的速度增长。估计还有60多万可疑尘肺人员,他们经过数年后多数可发展成为尘肺病人,这在发展中国家也是触目惊心的另外全国每年报告各类急、慢性职业中毒数千例,死亡数百人。重大恶性职业中毒时有发生。目前,中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职业危害分布涉及全国30余个行业,其中以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职业危害最为突出。80年代以来,中国许多国有企业经济效益较差,设备老化,同时随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多年来形成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严重制约和市场经济运作模式的巨大冲击,职业危害的严峻形势不容忽视。乡镇企业的职业危害问题更为突出。由于乡镇中小企业的无序发展,使原来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工业区的职业危害迅速向农村地区转移。统计表明,中国截至2002年共有乡镇企业2133万个,从业人员1.3亿多。其中据卫生部90年代初抽样调查显示,83%的乡镇工业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近34%的乡镇工业企业生产工人接触尘、毒等各种有害作业,乡镇工业企业职工的职业病和可疑职业病患病率高达15.78%。近年来乡镇企业职业危害仍在继续发展。另外,在对外开放,引进投资和国外技术过程中,职业危害由境外向境内转移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据统计,截至1999年底,中国共有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23万个左右,其中约37.2%具有严重的职业危害作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约为612万人,其中34.7%左右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1998年全国报告的慢性职业中毒病例中,发生在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毒占1.6%,1999年该比例上升为14.1%。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各种新原材料、新工艺技术的引进和以新技术为特征的知识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职业危害。近年来在一些沿海开放地区相继出现了正己烷中毒、三氯甲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等过去未曾见过或很少发生的严重职业中毒和死亡。另外一些生物活性酶的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纳米和基因技术的应用等,也可能带来新的职业危害问题。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形成了庞大的流动劳动力大军,一些企业利用农民工、临时工从事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前将其辞退,有的甚至与工人签订“生死合同”。由于劳动者患病后难以追究原用人单位的责任,从而加大了社会的负担。湖南新邵县某乡曾调查过从南方打工回乡的男女青年,其中84.6%的人患有各种疾病。如何有效地保护流动劳动人群健康,是职业卫生管理面临的一个新问题。二、中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基本构成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并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国务院又发布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部相继发布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多个规章,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文件,并经过修订、整理,重新发布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从而初步建立了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为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职业卫生法律体系包括:法律:《职业病防治法》行政法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部门规章

文档评论(0)

sunshaoyi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