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国税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使用知识介绍陈玲玲.ppt

(课件)-国税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使用知识介绍陈玲玲.ppt

  1. 1、本文档共10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课件)-国税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使用知识介绍陈玲玲

国税系统网络信息安全 使用知识介绍 陈玲玲 一.信息技术支撑服务作用 一是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二是有效保障了税制改革和税源专业化改革的实施。 三是有力增强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四是切实支撑了纳税服务工作。 (摘自总局宋兰副局长近期在全国电子政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日益迫切   目前,税务信息系统日趋庞大,系统之间关系日益复杂;数据应用高度集中的同时,系统运行风险也高度集中;大量系统延伸到互联网,需要确保全天候不中断;横向联网快速发展,系统开放性、外部依赖性不断加大。由此,税务人员直接或间接侵害信息安全的几率在逐步增加。 三.网络信息安全与我们 息息相关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措施。”“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依据《刑法》如何量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陡刑 。 什么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286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以及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后果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明确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进行的,后果严重的也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12〕102号) 《规定》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涉及工作秘密事项的文件起草、核稿、印制、发放、存档。税务机关制作电子公文属于工作秘密的,必须在公文系统中使用、传输、存储,严禁非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在内外网交叉使用。 《规定》第三十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私自买卖、泄露、公开、销毁工作秘密的; (二)在税收业务系统之外的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播工作秘密信息的; (三)将涉及工作秘密的计算机、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进行信息交换的; (四)擅自卸载、修改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程序的; (五)维修、更换、报废、赠与有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存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处理的。 具体的网络犯罪行为包括哪些?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其中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1)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5)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6)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7)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8)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9)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10)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11)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12)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3)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4)利用互联网进行盗

文档评论(0)

wuyoujun9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