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镇便民服务中心《林权证》代办项目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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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镇便民服务中心《林权证》代办项目办事指南

回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林权证》代办项目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事项名称:《林权证》代办 2、办事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 3、办理窗口:林业局窗口 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 1、工本费:5元/证;2、林权勘测费:不足100公顷按100公顷收取,3.00元/ha;1000公顷以下的,3.00元/ha;1000-3500公顷的,2.00元/ha;3500-7000公顷的,1.50元/ha;7000公顷以上的,1.00元/ha;(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拥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现场勘测时,免收林权勘测费)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收取林权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的通知(川价费[2002]194号) 7、窗口电话: 8、投诉电话:8323654 二、法定依据 《森林法实施条例》(2002年1月29日发布)第3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符合法定标准和形式的上报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第二步:在承诺时限内由县林业局行政审批服组织人员到现场踏勘,对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的,颁发《林权证》,对不符合法定形式和条件的,说明理由; 第三步:申请到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取《林权证》。 四、申请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的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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