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4孝”的社会视角审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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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4孝”的社会视角审视

新“24孝”的社会视角审视新“24孝”行动标准出台以后,招来许多议论。大部分意见是说“标准”较高难以实现之类,并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问题的本质是什么?是“孝”为何物和何为“尽孝”。不搞清这两个问题,我们就只能在小窠臼里转圈子,而不能进入大境界。 孝为何物 孔子在《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中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作为德之本、百善之先的“孝”,必然要成为“教”的源泉,这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孔子还说:“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例如,帝尧曰:“吾存心于先古,加志于穷民,一民饥我饥之也,一民寒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我陷之也。”帝舜说:“吾尽吾敬,以事吾上,故见谓忠焉;吾尽吾敬,以接吾敌,故见谓信焉;吾尽吾敬,以使吾下,故见谓仁焉。”大禹说:“民无食也,吾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民,吾弗能劝也。”大舜所说的“尽”,其中就包括“尽孝”,更何况帝舜位于24孝之首的位置。 到这里,明白人应该知道,古代24孝所指是人。清朝宫梦仁所编《读书纪数略》言称,24孝者乃24人。 “孝”本来属于家庭伦理,后来由于政治家和御用文人的介入,结果使它和政治伦理结为亲家。汉高祖说:“孝顺之道,天地之经。”孔子对此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他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孔子从孝的起始说起,说到孝的发展,再说到孝的终结,把孝、忠、美的进程描绘得既自然又明白。这里的“美”意指“立身”,即大人之学的“美其身”。 诗曰:“孝悌之道,通于神明,光于四海。”这种“孝通神明”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24孝之一的王祥卧冰求鲤的故事就带有神话色彩。被人赞誉为“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鲁迅,对此事持怀疑批判态度是自然的。但是,绝对不能根据此事说鲁迅是批判24孝的。其实,鲁迅从小就“听话”、“从命”,是个孝子。受到鲁迅质疑批判的不过是“郭巨埋儿”、“老莱娱亲”和“卧冰求鲤”这两三个人物及故事而已,要说鲁迅是从根本上反对“孝”的,根据不足。鲁迅诅咒的只是那些反对白话文的人,并不是诅咒“孝”本身。 新“24孝”值得商榷之处 新“24孝”大部分内容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比如“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这些生活细节都是大部分人经常做的。不过,新“24孝”进一步把这些生活细节规范化、制度化罢了。因此,新“24孝”条规作为年轻人的行为规范,大部分是没有问题的,大多数也具有可操作性。不过,“新24孝行动标准”还有一些值得商榷之处。用“行动标准”似有不妥,宜采用“行为规范”。因为“行动”是个大概念,主体往往是社会,如“社会行动”;“行为”是个小概念,主体经常是个人,如“个人行为”;“标准”是工程学的概念,是刚性的、必须执行的,“规范”则是社会学的概念,是弹性的、导向性的。 新“24孝”是有关单位利用旧“24孝”的话语形式,构建新型“孝道”文化的一种尝试。当下它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其中大部分内容也是可行的。不过,它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原则有两条:一是父母的实际需要,二是子女的实际能力水平。新“24孝”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不要把许多子女置于“不孝”的尴尬境地。建议用典型人物的感人故事形式诠释新“24孝”条规,以增加它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易操作力。 旧“24孝”在宣扬、传播中国的“孝道”文化上是起过一定作用的,是不应该被完全否定的。但是,中国“孝道”文化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忠孝合璧、家国重构”。作为中国新文化旗手的鲁迅,对于这种带有封建礼教色彩的旧“24孝”进行批判是必然的,新“24孝”借用旧“24孝”的形式,赋予它具有时代精神的新内容,可以说是“旧瓶装新酒”。但是,形式并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当新内容、新精神出现的时候,必然要求形式上的变革,相信也必然有越来越多的“行孝”形式创新出来。中国的“孝道”文化就是在内容和形式不断地变革中交替前行的。 人们对新“24孝”产生争议的一个理由,是法不能进入私域,管不了或不应该管人们“孝”还是“不孝”的问题。这里所讨论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道德和法律的关系问题。社会上70-80%的人和个人行为的70-80%不是靠法而是靠民俗、民德来约束的。当下,世风不良,道德滑坡,需要加强法律对社会的整合力度,把本来属于孝的行为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实在是无奈之举。但是,从二者具有相同社会控制功能的角度看,把“常回家看看”这类孝行写进法律,也可以说是法律对道德的维护和支持。 当代人社会流动性大、工作压力大,这为年轻人行孝增添了不少的障碍。但是,千山万水也阻挡不住回家的脚步,工作再忙也挡不住对父母的思念。国家、社会和企业要从制度上帮助年轻人尽孝,尽量为年轻人感恩尽孝创造各种便利条件。总之:只要有孝心一片,哪怕那山高路远;忠孝两难古来事,孝子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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