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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公司章程(2019年8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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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公司章程(2019年8月)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需经 2012 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总则 经营宗旨和范围 股份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股份发行 股份增减和回购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股东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 第一节 第二节 监事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财务会计制度 内部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1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解散和清算 修改章程 附则 2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为:410000100017034。 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于 1999 年 10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名称) XINXIANG CHEMICAL FIBER CO.,LTD (英文名称) 公司住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邮政编码 4530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922.1502 万元。 第七条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面向世界,开创未来,追求效益,回报股东,美化生 活,造福人类。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粘胶纤维、合成纤维、纱、线、纺织品 的制造、染整等深加工和销售;硫酸钠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 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 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 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新乡化学纤 维厂”), 1993 年 3 月以实物资产出资,认购股份数 7785.4832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2922.150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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