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劳动版)课件:2.4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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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劳动版)课件:2.4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二、建筑施工有关各方安全责任 (四)施工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的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二、建筑施工有关各方安全责任 (四)施工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的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依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二、建筑施工有关各方安全责任 (四)施工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的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依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二、建筑施工有关各方安全责任 (四)施工方安全责任 2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了施工单位的职责。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三、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由国务院安监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三、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有关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三、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四、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建筑行业的公平和施工安全,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处罚。《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参见有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一、建筑安全的资格与许可 二、烟花爆竹安全法律制度 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法律制度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一、建筑安全的资格与许可 (一)建筑施工企业许可证制度 1施工许可证制度 根据《建筑法》,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第四节 建筑安全法律制度 一、建筑安全的资格与许可 (一)建筑施工企业许可证制度 1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建设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务院建设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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