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qc2[理学]农村征地纠纷及管理
农村征地纠纷及管理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推进,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关系密切。城市化、工业化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带来了大量农村土地的征收转用。 产生了形形色色的征地纠纷。 农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最近两年关于征地、土地流转等问题的信访始终占总量的一半以上。 2003年国土资源部共接到群众信访3394件,接待群众来京上访1015批,共3681人次,来京上访中集体上访147批,共1863人次。其中涉及征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占来信访的12.2%,占来京上访批数和人数的29.9%和36.6%。 由此可见,征地纠纷已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焦点。 认真分析研究农村征地纠纷问题。 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 土地征收的概念、特征与程序 征地纠纷产生的原因 征地纠纷的类型 征地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征地纠纷的处理方法 征地纠纷案例分析 如何聘请律师协助解决征地纠纷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征地纠纷解决机制 1.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 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缘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土地改革。在1950年的土地改革中,中央政府把从地主阶级没收来的大部分土地分配给农民,剩余的土地留归国有。前者经过合作社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制度变迁,形成了现行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后者形成了全民所有制土地,即国有土地。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是公有土地。因此,土地公有制就成为中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制度安排。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土地征收的概念、特征与程序 概念 特征 程序 2.1 土地征收的概念 以前,土地征收在我国称为土地征用。 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0条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据此,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相应修改。 2.1 土地征收的概念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依据法律程序,强制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 土地征收是政府行政行为的一种,但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征收。 一般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税收和行政收费。 土地征收必须有合理的补偿,这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 征收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2.2 土地征收的特征 公共利益目的 强制性 公平补偿 正当程序 公共利益目的 狭义:直接的国家建设需要或公共利益需要,例如进行国防工程建设、公用电讯事业建设、市政建设、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等 广义: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用地需求。 导致征地权被滥用。 强制性 强制性来源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独占性和土地的社会公共性之间的矛盾。 土地征收是国家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国家一旦按照法定程序征收某宗土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执行,国家以行政权力为依托,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所有权。 公平补偿 土地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目的,它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促进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在法律上称之为特别牺牲。如不弥补少数人的损失,势必在受损的少数人与获益的多数人之间造成一种不平等的状态,这也是对宪法上平等原则的一种侵害。 而且,土地是被征收集体和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一旦失去土地,农民将会失去基本的生存依靠,因此必须进行公平补偿。 公平补偿 公平是一个极富主观价值判断色彩的词语,不同的人对同样的事情的判断可能极不一样。 从经济学的角度,公平有三种解释:“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所谓“起点公平”是指每个人都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过程公平”是指在竞争的过程中,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力机械部分山东审定稿)20121116.doc
- CAAC无人机理论考试题库及答案(2024修订版).docx
- 《通往夏天的隧道 再见的出口》读书笔记思维导图.pptx VIP
- 近五年天津中考英语真题及答案2024.docx VIP
- 附件2:汽车专访.pdf VIP
- 二值的黑白图像(教学设计)-2024-2025学年人教版(2024)小学信息技术四年级全一册.docx VIP
- 小学文言文教学的基本策略.ppt
- 2024年10月自考00908网络营销与策划试题及答案含评分参考.pdf
- 2024年中考模拟试卷语文(北京卷).docx VIP
- 社区全职妈妈赋能项目方案设计.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