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教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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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教程》课件

刑法案例教程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广义的刑法除刑法典之外,还包括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 (一)刑法的阶级性质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 1.刑法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而其他法律规则定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2.一般部门法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刑法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 3.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适用的强制方法的严厉程度轻于刑法所规定的刑罚。 4.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保护的合法权利,也都借助于刑法的调整和保护。 第二节 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一、刑法的根据 (一)刑法制度的法律根据 刑法制定的实践根据 (二)刑法的任务 一是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是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三是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是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第三节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广义的刑法体系,是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刑法体系,是指刑法法典的组成和结构。我国刑法典由两编组成:第一编总则,此外还有一条附则。编之下,又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有次序地划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从而构成一个科学的统一整体。 (一)编 (二)章 (三)节 (四)条 条是表达刑法规范的基本单位,也是刑法法典的基本组成单位。刑法典的全部条文用统一的序号进行编号,从第1条至第452条统一编号,不受骗,章、节划分的影响,这样即可以到达到系统化的目的,又可以保证查阅方便、引用准确。 (五) 款 款是,我国刑法中的款条用另起一行的方法表示。有的条文在同一款里包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思,这在学理上称之为前段后段,或者前段、中段、后段,或者第一段、第二段……在具有这种结构的条款当中,如果用“但是”这个连接词来表示转折关系的,则从“但是”开始的这段文字,学理上称之为“但书”。“但书”所表示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但书”是前段的补充。(2)“但书”是前段的例外。(3)“但书”是对前段的限制。 (六) 项 项是某些条或款之下设立的单位。刑法典中的项,往往采用基数号码进行编号。 二、刑法的解释 刑法的解释就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刑法的解释主要有两种分类:一是按照解释的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二是按照解释的方法,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其中论理解释又可分为当然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什么是犯罪,哪些行为是犯罪,各种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犯罪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1.法定性,即事先以成文的实体法律形式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 2.合理性,即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应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做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先阶段一般人的价值概念。 3.明确性,即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和禁止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二、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第三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一、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次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定罪上一律平等 量刑上一律平等 行刑上一律平 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刑罪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根据犯罪的轻重和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决定应受刑事处罚的轻重,重罪重罚、轻罪轻罚;一罪一罚、数罪相称,罚当其罪。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效力范围,也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以及是否有溯及即往的效力问题。刑法的效力范围可以分为对地域的效力范围、对人的效力范围、对时间的效力范围。其中,对地狱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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