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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辅导》课件
目 录 第一章 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第二章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四章 亲属关系原理 第五章 婚姻的成立 第六章 婚姻的效力 第一章 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概念辨析 热点追踪 同步练习 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学习提示 第一节 婚姻家庭的概念与本质 第二节 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学习提示 本章主要介绍了婚姻家庭的概念、属性、社会职能及其历史类型。 对婚姻家庭的属性、职能作一般了解,对婚姻家庭的概念、历史类型要作重点掌握。 几个重要的概念: 1、 婚姻 2、家庭 3、 群婚制 4、血缘群婚制 5、 亚血缘群婚制 6、对偶婚制 群婚制:一个原始群体就是一个“婚姻集团”、一个“家庭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会。群婚制可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 血缘群婚制:按辈份划分婚姻集团,同一辈份的男女互为夫妻,排除了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 亚血缘群婚制:也称普那路亚家庭,它仍然是同一辈分男女之间的集团婚,但已经排除了兄弟姐妹的通婚。 对偶婚制:是从群婚制到一夫一妻制的过渡,是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双方的结合并不牢固的一男一女对偶同居。 第一节 婚姻家庭的概念和本质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集团。 二、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关系: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以两性的结合为基础,婚姻家庭的本质取决于它的社会属性而非它的自然属性。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 教育职能 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一、婚姻家庭制度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三、几个概念 第二章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学习提示 概念辨析 热点追踪 同步练习 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第一节 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 第二节 近现代型的婚姻家庭法 第三节 我国婚姻立法的回顾与展望 学 习 提 示 本章主要介绍了婚姻法的历史发展,将其分为两大类型: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和近现代型的婚姻家庭。 本章掌握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情况,特别要对1950年、1980年颁布及修正后的《婚姻法》各自的特性作重点掌握。 第一节 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 一、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 奴隶制社会中的婚礼与家礼 封建社会中的户婚律 二、外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 古代罗马的亲属法(共食婚、买卖婚、时效婚) 欧洲中世纪各国的婚姻家庭法 第三节 我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的回顾与展望 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法理立法 二、解放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家庭立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家庭立法 婚姻家庭法立法的三个阶段: 1、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与贯彻 2、1980年《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 3、2000年修正后的《婚姻法》 修正后的《婚姻法》比1980年《婚姻法》增加了许多内容 关于结婚制度 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 对于家庭关系 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 关于离婚制度 具体了法定的离婚理由、增设了一定条件下一方有权请求补偿的规定。 增设了关于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 关于总则 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学习提示 概念辨析 热点追踪 同步练习 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的渊源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地位 第四节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学 习 提 示 本章 要求掌握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其基本原则。 对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要深刻理解,作为重点掌握,并能论述和进行案例分析。 包办婚姻: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结婚。 买卖婚姻: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也即法律上的重婚) 虽未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也构成重婚,即事实上的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而与他人共同生活,但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关系。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间的一方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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