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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案例》课件
(1)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既是书证,又是物证。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是以其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事实的,因而是书证。甲某根据复印件的笔迹特征,认为该借据复印件是伪造的,因而是物证。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指出: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本案中,原告乙某提供的是复印件,被告甲某又不予承认,因此,这一复印件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解答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某甲于4月16日收到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未表示上诉,后于5月2日将上诉状通过邮局寄往原审人民法院,法院于5月4日收到,认为某甲已越过上诉的期限,不予受理。 [问题]该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例十四 人民法院的处理是不正确的。因为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民事判决不服,可于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上诉期应从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本案应从4月17日起算,故第15天则是5月1日,而5月是法定假日,依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是节假日时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同时法律又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期间,诉讼文书满前交邮的,不能算过期。为此,该案上诉期间的届满日期应为5月2日。当事人于5月2日通过邮局发出上诉状不能算过期。故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解答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退休工人刘某去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因出口拥挤被人挤倒摔伤,因此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300元。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他寻找被告赔偿损失,但刘某说不出是谁挤倒他的。 [问题]法院是否受理刘某的起诉? 案例十五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本案中原告刘某不知是谁给他造成伤害,无法确定告谁,所以法院不予受理。 解答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原告潘甲与被告潘东、潘西、潘北、潘南是父子关系,潘甲与潘东、潘西共同居住潘甲所有的房屋四间。潘甲因与潘东发生矛盾,向某法院起诉,要求四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赌养费50元,并要求法院对四间住房进行分割。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传唤潘东、潘西到庭。经过调解,潘东、潘西同意每月给付潘甲赌养费50元。法院动员潘甲撒诉,没有制作调解书。 [问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能否人为地简化诉讼程序? 案例十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能随意地简化工作,涉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程序的工作不能简化。本案中应当到庭的被告潘南、潘北没有被传唤到庭;原告两个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给付瞻养费、与被告分割房产),只就其中一个在部分当事人中进行了调解;调解协议具有执行内容,应当制作调解书而没有制作;让原告撒诉结案等等,这些做法都不属于简易程序中对程序的正常简化,因而都是不正确的。 解答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被告甲因损害赔偿一案经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当场表示不服,提出要上诉。可是判决书送达甲后,过了15日,甲却没有递交上诉状,法院开始执行判决。被告甲阻挠判决,并说上诉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问题]被告有无上诉权?法院应如何处理? 案例十七 被告甲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是有上诉权的。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凡是一审判决中具有实体权利或义务的人都有上诉权。但是上诉权的行使还必须在法定期间内并符合法定的形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被告甲虽然口头上表示不服一审判决,但是并没有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状,应视为放弃了上诉权。一审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起上诉的,上诉期届满后发生法律效力。在本案中,法院以一审判决为根据开始执行是正确的。如果被告甲对一审判决不服,法院可告知甲依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解答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周甲之父周乙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三间。周甲准备将父亲遗留房屋卖掉时,其堂弟周丙不同意,认为周甲不能以个人名义处理此项遗产,理由是周甲在外地工作时,自己曾对伯父尽过瞻养义务,也应事有此房的继承权。周甲不予理睬,周丙只好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周丙确实对死者周乙尽过赌养义务,但周甲是周乙儿子,是法定继承人,所以房产归周甲所有。周丙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认定案件的事实方面是清楚的,但对周丙是否享有继承权在适用法律上是错误的。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问题]二审法院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十八 二审法院不能裁定撤销原判,因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对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法律有错误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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