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精典案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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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精典案例》课件

1.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缺席判决 ? A律师事务所为招揽更多的业务,实行按案件标的额为介绍案件的人提取一定的“案件介绍费”,并且对几个较为重大的案件,给予了“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B律师事务所的案件揽走,B律师事务所对A律师事务所的这一行为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举报。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调查,确认A律师事务所确有此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A律师事务作出警告的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A律师事务所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被告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销对A律师事务所的处罚,A律师事务所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合法,裁定不准许。人民法院对案件继续审理,但经两次合法传唤,原、被告都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 [问题] (1)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继续审理被告新旧两个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哪一个? (2)原告与被告都不到庭,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 (1)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对被告的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本案中原告虽然申请撤诉,但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因此,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有效的仍然是原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继续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2)在原告与被告都不到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本案中,原告与被告都是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所以,人民法院可以在原、被告都不到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 ;2 对超越职权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 ? 张某系一个体工商户,经营一个小食品店,两年来一直未向税务机关交足税款,此事被乡政府在一次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乡政府以自己的名义给张某下达两次补交税款1100元的通知,张某均未按通知补税。1992年5月24日乡政府扣押了张某的一台电冰箱与部分食品,当时未办理任何手续。张某对此不服,在同年7月2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 [问题] (1)县人民法院对乡人民政府的行为应当如何判决? (2)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县人民法院将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 (1)乡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县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将扣押张某的财产返还。本案中张某在纳税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处理,乡政府对此处理违反了行政职权的分工负责原则,是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此外,乡政府作出扣押行为的程序也违法。因此,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乡人民政府的行为。 (2)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移送给对此案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3.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1996年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9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5月1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9月13日,西城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1996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1996年3月停产。1996年9月1日,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李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 ;[问题] (1)李某被羁押达9个月,如果他就此项损害提出赔偿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他如何继续请求赔偿? (2)李某就企业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可供李某选择的法定赔偿程序有哪些? (3)李某能否针对问题(1)、(2)所述两项损害一并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提起赔偿诉讼?为什么? (4)对羁押造成的精神损害,李某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5)李某能否就受羁押期间服装厂遭受的损失向相应赔偿义务机关提出金钱赔偿要求?为什么? (6)西城区工商局作出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应当依法告知企业享有何种权利? (7)对于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损失,李某能够最迟在何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正确答案] (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本案因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无罪,则本案中拘留决定和逮捕决定都是违法的,作出拘留决定的西城区公安局和作出逮捕决定的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各自的决定承担赔偿责任,相应地成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适用刑事赔偿程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 (2)西城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的行政行为,西城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二款的规定,李某可选择的赔偿程序有三;其一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如果对答复不满意再申请复议或起诉;其二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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