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第四章 营业税ppt模版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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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第四章 营业税ppt模版课件

第四章 营业税 第一节 税制要素 一、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与增值税相互补充 二、纳税人 1.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营业税纳税人的几个具体规定 (1)从事铁路运输的纳税人。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铁路专用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企业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2)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①利用运输工具、从事运输业务、取得运输收入; ②在银行开设有结算账户; ③在财务上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经营利润。 (3)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承租人或承包人是指有独立的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承租人或承包人。 (4)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5)金融保险业纳税人具体包括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 2.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保险公司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三、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 营业税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设置了九个税目,其征税对象包括我国境内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转让该股权的行为也不征收营业税。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四、税率 1.3%: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邮电通信业、建筑安装业 2.5%:服务业、金融保险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3.5%~20%:娱乐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其中国家规定税额为20%的项目有夜总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场、游艺场、射击、狩猎、跑马、网吧、电子游戏厅。从2004年7月1日起,台球室、保龄球馆的税率下调为5%。 五、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的优惠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除另有规定外)为月营业额200元~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除另有规定外)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按照财税[2002]208号文件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每月销售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二)减免税优惠 :p144-149 六、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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