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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刑法教学案例pptppt模版课件
刑法案例分析 0903 排除犯罪性行为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2003年试卷二第12题):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排除犯罪性行为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2002年试卷二第6题):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排除犯罪性行为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999年试卷二第24题)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排除犯罪性行为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2005年试卷二第59题): A.对于正在进行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没有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能称为正当防卫 B.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表述,不仅说明其前面列举的抢劫、强奸、绑架必须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而且说明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C.由于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一旦着手实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应当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D.由于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可以杀死不法侵害人,所以,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当场杀死不法侵害人的,也属于特殊正当防卫 排除犯罪性行为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 往前跑了 40 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2题)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排除犯罪性行为 案情: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2008年试卷二第93-94题) 排除犯罪性行为 (1)关于甲将精神病人丙打成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神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 C.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甲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 D.甲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神病人丙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甲的不法行为,甲不得针对丙再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排除犯罪性行为 (2)关于乙与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与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的行为属于抢夺罪,两者在抢夺罪这一重合犯罪之内成立共同犯罪,即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C.乙既不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乙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排除犯罪性行为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试卷二第16题) 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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