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对交通运输业影响.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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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对交通运输业影响

浅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对交通运输业影响    【摘 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实施后,将对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分析了2种不同征税方式下对交通运输业税负和净利润的影响,提出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企业有利的条件。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净利润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同年1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是我国进行增值税改革的一个试点,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营业税是以营业额乘以相应税率来直接计算应缴纳税款的,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因其不存在成本抵扣问题,所以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则以企业销售额乘以相应税率,再减去企业购买原材料已经缴纳的税款,只对流通环节中增值的部分征税。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抵扣,将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再加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使得企业应纳税额会有所降低。据悉,试点将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实际仍实行17%的税率,不太可能设置单独税率。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交通运输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其总体税负到底有没减轻,企业利润有没有因此增加。   首先,交通运输业需要大量交通设备,其设备采购的增值税可以在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直接扣除,从而降低其营运成本,提高收益率。从这一点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税负是有明显减轻的。   其次,如果该运输公司已经购买了相当多的运输设备,暂时不需要再购买设备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假设其营业收入为a,营业成本为b(设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使2种税收征收方式下其总体税负(只考虑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相等的话,那么3%a+(a-b-3%a)×25%=(a-b)×(17%+25%),从而得出毛利率(a-b)÷a=13.24%,即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当运输公司的毛利率高于13.24%时,公司的总体税负会加重,当公司的毛利率低于13.24%时,公司的总体税负得到减轻。举例来看:   例1.我们假设该公司每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为8600000元,且这8600000元的营业成本均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此时公司的毛利率为14%。   1、如果该公司征收的是营业税,则其应交营业税3%=300000(元),在账务处理上营业税全部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那么公司的利润总额8600000-300000=1100000(元),当期应交的所得税=1100000×25%=275000(元),那么净利润=1100000-275000=825000(元),此时公司需要承担的总体税负=应交营业税+应交所得税=300000+275000=575000(元)。   2、如果该公司征收的是增值税,则企业应交增值税=   8600000)×17%=238000(元),公司利润总额8600000=1400000(元),当期应交的所得税=1400000×25%=350000(元),公司的净利润=1400000-350000=1050000(元),此时公司需要承担的总体税负=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238000+350000=588000(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如果单纯从公司承担的税负来看,征收营业税比征收增值税总体税负要轻一些,但如果从净利润来看,则是征收增值税比征收营业税的净利润要高。从公司获得的实惠来说,很明显征收增值税的实惠更大一些,毕竟这种情况下它的获利更多。   例2.现在将这个例子中的营业成本改为8700000元,其他条件不变,此时公司的毛利率为13%,来看看会有什么结果。   1、如果该公司征收的是营业税,则其应交营业税   3%=300000(元),在账务处理上营业税也是全部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那么公司的利润总额8700000-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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