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电子教案3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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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教案头 单元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学时:6 项目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学习型工作任务 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关知识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技能目标 态度目标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2、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3、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4、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5、 合伙企业的分类 6、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7、合伙人入伙和退伙的条件 8、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程序 9、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承担 1、能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相关法律制度 2、了解合伙企业的分类 3、简单描述合伙企业的设立、解散过程 4、描述合伙人入伙与退伙的条件 5、掌握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方式 1、培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加强经济管理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规范企业行为,提高法制观念。 能力训练任务 及案例 规范企业行为。 能确保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遵从法律规范。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重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设立和解散。 难点:合伙人的债务承担 教学方法、手段 采用多媒体教学方法,将图片、文字相结合进行讲解。 教学组织形式 利用多媒体图片、案例的方式让学生初步认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教学条件 课件、动画、黑板、教科书 作业 备注 二、教学内容 (一)概述 讲述个人独资企业的原则和设立条件,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及解散程序,熟悉合伙人入伙与退伙的条件,掌握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方式,培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加强经济管理的能力。 (二)预备知识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关知识。 (三)任务实施 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将多媒体图片、案例相结合,让学生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有相关认识。鼓励学生主动思考,勇于思考,采用学生与教师互动的方式,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通过布置课后作业,进一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 (四)教学内容 1、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原则和设立条件。 2、合伙企业的分类。 3、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4、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5、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承担。 (五)检查评价 教学过程进行到最后,组织学生对本次任务学习进行自评,小组内同学进行互评,最后由老师对个人或小组完成点评等多项评价方式,更好检查学生学习效果和老师的授课成果。 单元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解释:由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得出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企业投资人是自然人,且只指中国公民; (2)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举例】李某投资设立个人投资企业A,企业A与企业B签订5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向A发货,A向B支付货款。如果企业A的全部财产只有20万元,则不足部分由投资人李某个人承担无限责任。   与公司的区别:李某和王某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出资比例为李某出资20万、王某出资10万。A向银行贷款40万,当贷款到期时,如果A公司全部财产只有20万,由于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有限公司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足的部分不再清偿。 2、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遵守诚信原则; (3)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纳税; (4)个人独资企业依法招工; (5)个人独资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对投资人的限制   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一人,且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变更)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则对企业债务承担时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解释:营业执照登记时明确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在承担无限责任时只能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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