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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巿场交易法
案例二 甲、乙订立了一个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给付10吨货物,乙付款100万元。后来,甲交付了7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 1)乙是否有权拒绝甲的请求?如果有权,那是什么权利?应当如何行使?为什么? [解析]有权拒绝;同时履行抗辩权;乙此时应当行使30万元的抗辩权,对于另外的70万元,乙无权行使抗辩权。因为本案中,甲、乙未约定履行顺序,甲、乙应当同时履行。 2)如果乙应甲的请求付款70万元,同时提出,甲应先交付另外3吨货物,乙其后再付款。问:乙的主张有无道理?为什么? [解析]无道理。因为此时甲也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设甲交付了10吨货物,但未交付与货物有关的一般资料,乙可否以甲未交付资料为由拒付货款? [解析]不可以。因为交付提取标的物以外的单证、资料是合同的从义务,不是合同的主要义务。 案件三 甲、乙订有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甲于6月1日前交货,乙收到货物以后1个月内付款。甲于5月8日请求乙付款,乙拒绝。 1)乙的拒绝是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为什么? [解析]不是。因为只有双方的债务都到期时,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本例中,乙主张的是自己此时无须履行的义务。 2)假设过了6月1日,甲未交货,却要求乙付款,乙称:“你必须先交货,我1个月后再付款。”乙的主张有无道理? [解析]有道理。乙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3)设甲于6月1日交货,但乙于8月8日才付款。后查知,甲的货物有小部分残次品。那么,甲、乙的行为是否违约? [解析]是。甲方是瑕疵履行,乙方为迟延履行。 4)如果甲于9月1日交货,乙于10月1日付款。二人由于履行责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法院认定:甲构成迟延履行(6月1日拖至9月1日,迟延了三个月);但乙依约本应于7月1日之前履行,故也构成迟延履行,所以双方都违约,各负其责。问:法院的意见有无道理?为什么? [解析]无道理。因为本案中,甲负有先给付义务,无疑构成违约。乙虽然迟至10月1日才付款,但是,不构成违约,而是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结果。 5)如果甲于6月1日交货,乙收货以后便转卖给丙。可是,7月1日没有按约付款给甲,虽经甲多次催促,乙在10月2日还没有付款,也没有要求丙支付货款。 那么,甲可以怎么办? [解析]通过诉讼的途径,行使代位权,要求丙直接向自己支付相应的货款,并要求乙赔偿其他相关的实际损失。 案例四 百货公司向某化工厂订购洗衣粉5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厂应在2006年9月1日至10日期间,将货送到百货公司第二仓库;在此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只要化工厂送货上门,百货公司都应当立即收下,并于收货后的10日内付款;若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9月10日上午10时,化工厂司机王某开车将这批洗衣粉运至百货公司第二仓库时,发现仓库门锁着,经了解才得知该仓库的保管员此时正在公司开会。在王某去公司找该保管员来收货时,恰遇天降暴雨,车上的洗衣粉被淋湿了一部分。仓库保管员见状,便拒绝收货。王某只得开车返回化工厂,另换了5吨于当天下午再运到该仓库交货。因该仓库保管员上午收货不及时,致使洗衣粉被淋湿,给化工厂造成损失1000元。 事后查明,该仓库保管员在那天早晨便得知那场暴雨将于本日上午10 时左右降临。交货之后第五天,百货公司向化工厂支付了合同约定货款6000元。 化工厂要求百货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上述损失,百货公司予以拒绝。 试分析: 1)百货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2)本案中如果百货公司构成违约,除了违约金外,是否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多少? 【评析】 同意第二种意见。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又明确解释“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在合同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缩小了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情形,并非所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本案中,靳某作为在任的村民委员会主任与靳某某签订租赁协议时,没有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其行为违反的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关于“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经村民会议或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规定,但该规定主要是为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管理性规定,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所以,不能仅因违反此管理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合同。 思考 1.私人自治对公权力的制约 2.内部规则的外部性问题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含义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 实现各自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履行是合同内容的实现。合同义务主要是通过合同的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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