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BEPU)8.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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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BEPU)8

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BEPU) 1. 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BEPU)申请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了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BEPU)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准的设备,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R3第21.310条要求重新申请CTSOA。 3. 要求 在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标识的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BEPU)应满足本CTSO要求,包括附录1、附录2和附录3。BEPU中使用的蓄电池应满足CTSO-C173a《镍镉、镍氢、铅酸蓄电池组》(2014.7.24)或局方批准的其它电池标准。 a. 功能 本CTSO最低性能标准(MPS)适用于但不局限于为机上的仪表系统、导航系统、出口照明和其它使用应急或备用电源的系统提供应急备用电源的BEPU。 b. 失效状态类别 本CTSO第3.a节定义的功能失效属危险的失效状态。设备的设计保证等级应至少与这种失效状态类别相对应。 c. 环境鉴定 应按本CTSO的附录2对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BEPU)进行试验。 d. 软件鉴定 如果设备包含软件,则软件应按照RTCA/DO-178B《机载系统和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考虑》(1992.12.1)的要求进行研制。RTCA/ DO-178B软件等级应与本CTSO第3.b节规定的失效状态类别一致。申请人应根据RTCA/DO-178B第9.3节要求向局方提供下列文件用于进行评审和批准: (1) 软件合格审定计划(PSAC)。 (2) 软件构型索引。 (3) 软件完结综述。 e. 所有支持RTCA/DO-178B附件A“软件等级的过程目标和输出”中适用目标的资料必须能够用于评审。对于1992年12月1日前研制的软件,参照RTCA/DO-178B《机载系统或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考虑》(1992.12.1)中的第12.1.4节“软件研发基线升级”方法进行更改。 注1:建议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尽早提交软件合格审定计划(PSAC),这样有助于局方尽快解决问题,如软件分区和软件等级的确定。 注2:应使用RTCA/DO-178B中的安全评估过程来确认软件等级。如果设备包含一个以上的软件等级,则要求适当的划分不同的软件等级。 f. 硬件鉴定 如果硬件包括不能通过试验和/或分析来评价其功能的电子装置,这些电子装置必须符合RTCA/DO-254《机载电子设备硬件设计保证指南》(2000.4.19)。硬件设计保证等级应与本CTSO第3.b节中的失效状态类别一致。 g. 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来满足本CTSO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必须表明设备保持了等效的安全水平。申请人应按照CCAR-21R3第21.310条(二)要求申请偏离。 4. 标记 a.至少应为一个主要部件设置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应包括CCAR-21R3第21.312条(四)规定的所有信息 b. 设备标牌上应注明: 额定容量(例如20小时); 额定电压; 蓄电池化学性质。 5. 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设计和生产批准。提交资料包括CCAR-21R3第21.310条(三)3中规定的符合性声明和以下资料副本。 a. 运行说明和设备限制,该内容应对设备运行能力进行充分描述。 b. 安装程序和限制,必须确保在按照此程序安装设备后,设备仍符合本CTSO要求。限制必须确定任何特殊的安装要求,还必须以注释的方式包含以下声明: “本设备满足技术标准规定中要求的最低性能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如欲在飞机上安装此设备,必须获得单独的安装批准。” c.安装原理图。 d.安装布线图。 e.最低性能标准。 f.持续适航文件,包含设备周期性维护、校准等要求,以保证设备的持续适航性。 g.环境鉴定试验表,描述按本CTSO附录2和RTCA/DO-160E《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2004.9)进行的环境鉴定试验。 h. 设备的部件清单(注明件号)。 i. 制造人的CTSO鉴定试验报告。 j. 铭牌图纸,应包含本CTSO中第4节所要求的信息。 k. 定义BEPU设计的图纸和工艺清单(包括修订版次)。 6. 制造人资料要求 除直接提交给局方的资料外,还应准备如下技术资料供局方评审: a. 用来鉴定每件设备是否符合本CTSO要求的功能鉴定规范; b. 设备校准程序; c. 持续适航文件(在颁发CTSOA后12月内提交); d. 原理图; e. 布线图; f. 按本CTSO附录1和附录2以及RTCA/DO-160E进行的环境鉴定试验结果。 7. 随设备提交给用户的资料要求 如欲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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