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达金银开发中心和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承包合同纠纷再审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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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达金银开发中心和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承包合同纠纷再审案

鑫达金银开发中心与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承包合同纠纷再审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云高民再终字第17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健,系中心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宪忠,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冯波,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法定代表人付军,系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濮鹤周,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一审被告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蒋凤昌,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一审第三人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雨,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车伦,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申请再审人鑫达金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鑫达中心)因与被申请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地勘局)、一审被告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公司),一审第三人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矿冶)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0)云高民二终字第52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23日作出(2010)民申字第1210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再审人鑫达中心的委托代理人张宪忠、冯波,被申请人地勘局的委托代理人濮鹤周,一审被告黄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蒋凤昌,一审第三人蒙自矿冶的委托代理人车伦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经报请院长批准延长审限3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鑫达中心起诉的诉讼请求:1、依法确认地勘局、黄金公司违约,并判令第三人蒙自矿冶返还蒙自白牛银多金属矿勘探的地质资料、坑道和探矿权;2、依法判令地勘局、黄金公司赔偿鑫达中心损失人民币3000万元及其利息(自2003年5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至还清时止)。 地勘局反诉请求:判令鑫达中心支付地勘局277万元承包费余款及相应利息。反诉费由鑫达中心承担。 一审判决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1.按照1989年《白银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建立了白银地质勘查基金,该基金是国家用于银矿勘探的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白银地质勘查基金委员会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作为其法人代表,负责具体工作。 2.1991年2月19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和地矿部直属单位管理局签订了一份《白银地质勘查基金银矿勘探储量承包合同书》,约定由地矿部直属单位管理局承包蒙自白牛厂多金属银矿一个矿区的地质详勘,承包期3.5年,地矿部直属单位管理局要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提交独立银矿勘探储量1000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按各矿区提交地质勘探报告的时间要求分期支付承包费,在承包期内付够全部承包费的90%,其余10%在收到储委批准报告决议书副本及正式报告后一次结算付清,地矿部直属单位管理局不得将承包勘探项目的有关图件、资料和地质报告转让、泄漏给第三方,也不得采矿。如有违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有权收回部分乃至全部承包费。该合同所附的承包勘探储量矿区明细表中的矿区名称为白牛厂矿区白羊矿段,勘探范围为V1号矿体,51-63线1580米标高以上。 3.1991年2月20日,以地矿部直属单位管理局为发包单位,以云南省地矿局为承包单位,签订了《银矿勘探储量承包合同书》,约定由云南省地矿局承包白牛厂银多金属矿区白羊矿段V1矿体,51-63勘探线,1580米标高以上的勘探地质工作,承包期自1991年2月到1994年7月,云南省地矿局向地矿部直属单位管理局提交独立银矿勘探储量1000吨,在勘探阶段所取得的地质资料,应提交地矿部直属单位管理局并按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提交全国地质资料局,其所有权和转让权归地矿部直属单位管理局所有,云南省地矿局不得转让或提供第三方使用。 4.1994年4月,云南省地矿局下属的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二地质大队(以下简称第二地质大队)将《云南省蒙自县老寨乡白牛厂银多金属矿区白羊矿段勘探区勘探地质报告》报送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94年11月4日,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以全储决定(1994)456号《决议书》审查批准《云南省蒙自县老寨乡白牛厂银多金属矿区白羊矿段勘探区勘探地质报告》(1580米以上),同时将《决议书》发至云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并抄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相关单位。5.1995年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联合下发中色计字(1995)0478号《关于加强白银地质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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