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第十一章 收入和利润 3课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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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第十一章 收入和利润 3课时

“发出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代销商品或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等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收到货款才作销售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 二、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二)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品销售中,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相关知识点 发出商品按现行税法规定,如采用预收货款、托付承付或委托收款销售方式,商品一旦发出,纳税义务就产生,即使是赊销或分期收款,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也会产生纳税义务。 收入准则规定,当企业发出商品时,可以先不确认收入,但在纳税义务产生时,应先计提销项税,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方“应交税费——销项税额”项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属于损益类科目。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明确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公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劳务成本科目 劳务成本是指企业提供劳务作业而发生的成本,相对于劳务收入而言。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提供劳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结转劳务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成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 第三节 所得税 一、所得税含义 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税利润)不等于会计利润: 原因是两者的目标不同,遵循的原则不同。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基本核算程序 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日 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比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确定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如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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