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课件】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 协调婚姻家庭关系.ppt

【政治课件】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 协调婚姻家庭关系.ppt

  1. 1、本文档共5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政治课件】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 协调婚姻家庭关系

第十四章 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 协调婚姻家庭关系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婚姻、家庭和继承的含义;了解婚姻关系成立和解除的条件、程序;掌握婚姻家庭和继承的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 教学重点: 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2、结婚的法定条件 3、继承的基本原则 4、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5、遗嘱继承 教学时数:2学时 第一节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 一、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涉外与涉及华侨、港澳台的婚姻 四、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一、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婚姻法及其基本原则 (二)结婚 (三)离婚 (一)婚姻法及其基本原则 1、婚姻法的含义 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基于这些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家庭关系是以婚姻和血缘为特征的社会关系,它包括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 婚姻法调整的对象是婚姻家庭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制   (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计划生育 (6)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7)家庭成员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二)、结婚 1、结婚的法定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5)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2、结婚的法定程序 结婚登记是我国法定结婚程序。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部分。 3、无效婚姻和的撤消婚姻及其法律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三)离婚 1、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1)双方自愿离婚 (2)一方要求离婚 2、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问题 3、离婚后财产处理 [案例] (1)双方自愿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一致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其条件是(1)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作适当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其婚姻关系解除。 (2)一方要求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为:(1)感情确已破裂。(2)调解无效。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为保护军婚以及妇女、婴儿和胎儿的利益,我国《婚姻法》作了两项特殊规定:(1)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问题 父母子女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离婚后财产处理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

文档评论(0)

wuyoujun9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