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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围岩控制与检测-顶板事故培训
采场顶板事故及预防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顶板事故分类 第三节 压垮型冒顶的机理及预防措施 第四节 漏冒型冒顶的机理及预防措施 第五节 推垮型冒顶的机理及预防措施 第六节 综合类型冒顶的机理及预防措施 第七节 对采场支架的基本要求 前言1—我国的安全现状 2002年事故107万起,死亡139393人。 在2006年的事故构成中,按死亡人数统计,第一位是道路交通,占79.3%,铁路交通占5.1%,煤矿占4.2%,建筑施工占2.2%,非煤矿山2%。按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统计,第一位煤矿、占41.1%,道路交通占40%,火灾占3.2%,非煤矿山和危化品各占2.1%。 2003~2006年,煤矿事故平均每年减少350起、562人,年均降幅8%。2006年发生煤矿事故2945起、死亡4746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0.9%和 20.1%。与2002年相比,2006年全国煤炭产量增长约9亿吨,达到23.3亿吨,煤矿事故死亡减少2249人,下降32.2%。 前言1—我国的安全现状 2007年数据 原煤产量。2007年,全国原煤产量累计完成25.23亿吨,同比增加1.92亿吨,增长8.2%。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完成12.4亿吨,同比增加1.21亿吨,增长10.8%;国有地方煤矿原煤产量完成3.24亿吨,同比增加400万吨,增长1.3%,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完成9.59亿吨,同比增加6700万吨,增长7.5%。三大类煤矿累计原煤产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49%、13%、38%。 前言1—我国的安全现状 2007年数据 煤矿安全生产。2007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3786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1.485。2007年,我国国有重点煤矿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预计为0.38,与波兰、印度的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基本相当。 前言2—十五期间煤矿安全状况 重特大事故多发。“十五”时期,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398起,平均每年发生280起,占全国各类重大事故起数的1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214起,平均每年发生43起,占全国各类特大事故起数的36%;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42起,平均每年发生8起,占全国各类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的58%。 煤矿职业危害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煤矿尘肺病患者达30万人,占全国尘肺病患者50%左右。仅国有重点煤矿每年新增尘肺病患者近5000例,平均每年死亡2500人以上。煤矿尘肺病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与世界主要采煤国家安全生产水平相比差距大。“十五”时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01年的5.07下降到2005年的2.81,下降了45%,但与先进采煤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2005年,我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7%,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约为美国的70倍、南非的17倍、波兰的10倍、俄罗斯和印度的7倍。 前言3—煤矿事故特征 乡镇煤矿事故多发。2005年,全国乡镇煤矿共发生事故2480起、死亡438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73%。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53,分别是国有重点煤矿的5.8倍和地方国有煤矿的2.8倍。 国有重点煤矿事故伤亡程度大。国有重点煤矿特大事故所占比重大。2005年,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及特别重大事故9起、死亡527人,占国有重点煤矿总死亡人数的53.6%,平均每起死亡59人。2004~2005年,在全国煤矿发生的6起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事故中,国有重点煤矿4起,平均每起死亡175人;乡镇煤矿2起,平均每起死亡115人。 瓦斯、水害重特大事故比例高。2005年,在全国煤矿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中,瓦斯事故158起,占58.9%,居第一位;水害事故46起,占17.2%,居第二位。在全国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中,瓦斯事故40起,占69.0%,水害事故13起,占22.4%。 顶板事故总量大。2005年,全国煤矿共发生顶板事故1805起,占全国煤矿事故起数的55%,居第一位;死亡2058人,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34.7%,仅次于瓦斯灾害,居第二位。 非法与违法矿井、基建与技改矿井和改制矿井特大事故多。2005年,非法与违法矿井发生特大事故18起,占特大事故总数的31.0%;基建与技改矿井发生特大事故15起,占特大事故总数的25.9%;改制矿井发生特大事故13起,占特大事故总数的22.4%。 前言4—煤矿地质条件及自然灾害状况 地质条件。在国有重点煤矿中,地质构造复杂或极其复杂的煤矿占36%,地质构造简单的煤矿占23%。据调查,大中型煤矿平均开采深度456米,采深大于600米的矿井产量占28.5%。小煤矿平均采深196米,采深超过300米的矿井产量占14.5%。 瓦斯灾害。国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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