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卫生监督职务犯罪讲课稿11-13PPT.ppt

  1. 1、本文档共15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卫生监督职务犯罪讲课稿11-13PPT

刑事处理结论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除徐某和其他各被告人在检查时未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未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其检查、扣押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且带有强行性质,属不符合法律、法规对实施卷烟检查的规范要求的行为。除徐某外的各被告人在执行职务中,所采取的手段措施虽不正当,但情节不属恶劣,没有造成自诉人的财产损坏或其他刑法上直接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徐某反诉要求追究自诉人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因自诉人是错告,不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且徐某并未因此而遭受损失。因此,徐某的反诉不能成立。本案被告人的行为系执行职务行为,各被告人不属于民事赔偿的义务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判决:一、被告人赖某、胡某、徐某无罪。二、被告人徐某反诉郭某犯诬告陷害罪不成立,自诉人郭某无罪。三、被告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驳回被告人徐某要求自诉人赔偿损失的反诉请求。 双方均上诉被维持原判。 案件评析 本案当事人具体违规行为: 1、检查组也许有权检查某些事项,但作为一个整体却不具有检查、处理违法销售烟草行为的执法主体资格。 2、检查组人员在郭某经营的商住合一的饭店查找香烟、罚款、扣押财物的过程中,始终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郭某在此情况下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处罚。 3、在未查清被查找到的香烟的确切用途(郭某当时辩称购买的香烟系自己抽)时,不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当场作出按每1包百顺牌香烟对郭某罚款30元的口头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罚款。 4、当郭某未拒绝缴纳罚款,而只是表示无力足额缴纳罚款时,检查组人员未制作扣押单或其他合法凭证,即拿走香烟及既非赃物又与销售香烟毫无关联的VCD机。 案件评析 这是一起烟草专卖机关参与的联合执法引起的诉讼,徐某等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自己的无权执法行为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仍然在郭某店里实施四处查看、强行查烟、扣押财物的行为,属于法律禁止的非法搜查行为。这一行为侵犯了郭某的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但尚未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而应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法院最终判决应当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搜查就一定构成犯罪,其实非法搜查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指手段比较恶劣、次数比较多,财产损失比较严重等等。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究: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2.非法搜查,情节严重,导致被搜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非法搜查,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4.非法搜查3人(户)次以上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住宅非法搜查的; 6.其他非法搜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案例:刘某非法搜查案 被告人刘某,某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2007年3月10日,被告人在单位值班,接到一投诉电话,反映该县某小区内有人非法行医,刘某即带三名监督员前往调查处理,到达所投诉住房外,发现门口有一垃圾袋,袋中装有多个使用过的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棉签等医用废物,听到屋内有人说话,但反复叫门均不开,刘某猛一脚踢开房门,从屋中检查发现,行医者李某从房主王某处租得房屋,非法开展行医活动。现场有两名患者正在输液,刘某当场从李某卧室内的大衣柜内搜查出部分药品。经调查取证,拟立案查处李某无证行医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因恼怒李某迟迟不开门,刘某对李某实施了殴打行为,经鉴定为轻微伤。 2007年3月17日,房主王某以非法搜查为由,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投诉,该县检察院认为刘某未按法定程序,取得搜查手续搜查他人住宅,以非法搜查罪对刘某提起公诉。2007年8月6日,该县法院判决:刘某犯非法搜查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启示 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查处无证行医(无照经营活动)时,可以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无证行医场所进行检查,属其法定职责与权力。 但是,在查处过程中,刘某对李某卧室内大衣柜进行搜查,殴打李某,并且有损坏财物的行为,后法院判决刘某以未按法定程序,取得搜查手续搜查他人住宅为由对其定罪免刑。 个人认为,如果财产损失不是特别严重的话,也没有殴打行为,在当事人拒不开门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程序告知身份说明来意之后,即使破门而入实施检查行为也完全是合法的。 非法搜查罪辨析要点 1、被搜查场所是否为非法生产经营场所。 2、对非法生产经营场所依法搜查是监管行政机关法定职责

文档评论(0)

erfg4e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