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培训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课件.pptVIP

(培训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课件.ppt

  1. 1、本文档共7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培训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课件

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 法与条例关系的一般原则 ? 2014年1月1日开始,《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同时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的,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条例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均有明确规定,但不一致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执行。 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 √ 对销售、出租单位不实施行政许可。质检部门对于销售、出租活动的监管管理,主要运用监督检查、来信来访调查、行政处罚等方式开展。 √ 继续对进口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实施制造许可,对其他特种设备仍然按照现行规定,暂不实施制造许可。对出口特种设备,不再实施出口许可和出口产品的监督检验,除非企业提出申请或委托。对进口特种设备的提前告知,质检总局将制定具体的实施要求,在该要求没有颁布前,暂不实施。 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 让我们转变理念,共同开创出: 企业全面负责 部门依法监管 政府督促协调 社会广泛监督 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格局! 欢迎批评指正! 第一章 总则 军事装备 核设施 航空航天器 “铁路机车”主要指铁路运输车辆的牵引部分,即火车头。承压铁路罐车、铁路起重机械等属于《特种设备法》正常调整范围。 “海上设施”主要指海上作业的设施,如海上平台,但不包括港口、码头、陆岸终端使用的特种设备 。 第一章 总则 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主要指各类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不包括地面以上使用的特种设备。 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他环节的监督管理,还应由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务院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的设备,且可能接触到民用航空器的摆渡车、牵引车等,但不包括锅炉、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三、关于检验、检测 2.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行为 本法对包括取得核准[第五十条],人员取得资格并执业注册[第五十一条],遵守规定和要求、诚信服务[第五十二条],检验、检测结论负责和隐患报告[第五十三条],保守商业机密义务[第五十五条]等做出了规定,还规定了禁止性要求,并且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要求[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1)关于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推荐或监制、监销。 (2)关于故意刁难的举报投诉(只适用于检验机构)。 三、关于检验、检测 第五十四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检验、检测行为责任追溯的一个有力保障!(《条例》无表述) 告知不属于许可项目[二十三条],接收告知除许可资质外无需审查任何技术资料,发生事故不承担责任。 √ 按安全规范要求提供的各种自检记录、报告、资料等应真实、可靠。对因提供虚假资料发生的问题,提供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关于监督管理 ?从根本上说,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监管也是必不可少的。 ?本法保持《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使用等的监管职责,包括监督检查[第五十七条]、许可工作[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违法行为处理和报告[第六十三条]、监察执法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公布安全状况等,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 四、关于监督管理 个人理解:“安全监察人员”应泛指依法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执法的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专职执法机构的分工继续按照《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国质检法〔2004〕40号)执行。 四、关于监督管理 (一)对监督管理部门新的要求 1.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第十一条]。 2.建立监管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督促报废[第六十条]。 (二)许可工作职责和监督检查职权 1.许可工作职责 本法规定的许可工作包括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使用登记。 2.监督检查的职权[第六十一条] (1)进入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不同于《条例》五十一条是有条件的) (2)有条件的查阅和复制资料。 (3)有条件实施查封和扣押。 (4)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关于安全状况公布[第六十八条] 改为总体状况、内容还是可以按照《条例》。 五、关于事故应急救援与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wuyoujun9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