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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国法制史
张居正的改革 (1)以近民便俗为宗旨,提倡面向实际,为改革提供有力的思想基础 (2)以集权为理政的中心,示大信于天下,使改革得到有力的保证 (3)以均赋役为中心,厚商利农,发展社会经济 (4)把兴修水利作为发展生产的重要举措。历来治河的方针只顾漕运,为朝廷运粮,不顾民生,张居正摒弃传统方法,采取漕运与民生兼顾的方针,筑堤束水,以水攻沙,利用奔腾的河水,冲沙入海,自此多年没有大患,使得黄河两岸“十年弃地转为耕桑,河上万艘捷于运输。”保障了生产,稳定了政府的财源。 明代司法机关的变化 五、明代司法机关的变化 1、中央司法机关变化 2、厂卫特务司法机关 3、九卿会审 4、会官审录、朝审、大审。 清代的法律制度 一、满清建立(八旗)后金政权 1、骁勇、善骑射的八旗军 多尔衮与孝庄 2、吴三桂的降清 3、落后的少数民族制度代替先进制度 吴梅村《圆圆曲》节选 鼎湖当日弃人间,破敌收京下玉关, 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怒为红颜。 红颜流落非吾恋,逆贼夭亡自荒宴。 电扫黄巾定黑山,哭罢君亲再相见。 相见初经田窦家,侯门歌舞出如花。 许将戚里箜篌伎,等取将军油壁车。 家本姑苏浣花里,圆圆小字娇罗绮。 梦向夫差苑里游,宫娥拥入君王起。 前身合是采莲人,门前一片横塘水。 横塘双桨去如飞,何处豪家强载归。 吴梅村《圆圆曲》节选 此际岂知非薄命,此时唯有泪沾衣。 薰天意气连宫掖,明眸皓齿无人惜。 夺归永巷闭良家,教就新声倾坐客。 坐客飞觞红日暮,一曲哀弦向谁诉? 白晰通侯最少年,拣取花枝屡回顾。 早携娇鸟出樊笼,待得银河几时渡? 恨杀军书抵死催,苦留后约将人误。 相约恩深相见难,一朝蚁贼满长安。 可怜思妇楼头柳,认作天边粉絮看。 遍索绿珠围内第,强呼绛树出雕阑。 立法思想与立法成果 二、立法思想与立法成果 1、立法思想 1)参汉酌金(禁止同族通婚) 2)详译明律(连坐告发制度) 2、立法成果 《大清律例》 《大清会典》 清代主要法律变化 三、清代主要法律变化 1、进一步强化以绝对皇权为中心的专制体制 天下大权为一人操之,不可旁落 2、进一步加强职官管理(汉人官吏地位低下) 3、刑事立法:继续强化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度。 1)反逆重罪扩大化 2)继续沿用奸党罪 清代主要法律变化 3)加强对强盗、窃盗等重罪的处罚 4)运用文字狱惩罚异端思想 5)刑罚制度的变化 4、民事立法 1)颁布禁海令 2)限制民间采矿业的发展 3)压制私人商业的发展 5)旗人特权的法律化 清代的司法诉讼制度 四、清代的司法诉讼制度 1、中央三法司 2、刑名幕吏制度 3、九卿会审 4、秋审、朝审、热审 清末变法的社会背景与变法目的 一、清末变法的社会背景与变法目的 1、各方面危机四伏 1)政治危机 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1842(虎门销烟) 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1860 排满兴汉 2)经济上的危机 割地、赔款、求和,突显制度的不合理性阻碍经济发展 3)思想文化领域遭遇到激烈碰撞 新与旧、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 清末变法的社会背景与变法目的 2、被迫的变法修律 1)矛盾重重 2)目的复杂 一曰皇位永固 二曰内乱可弥 三曰外患渐轻 3、预备立宪与十九信条 先进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希冀在不从根本上触动帝制,仁德和祖教纲常等中华文化传统的思想指导下,表面上为收回领事裁判权,实质为维持清廷的苟延残喘,从而“折冲樽俎,模范列强”。他们把法律变革本身等同与制定西方化的各种法典,造就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中西法文化特殊混合体,而没有将其本土化。清末修律的失败也就成了不变的结局。 三、《大清新刑律》与礼法之争 三、《大清新刑律》与礼法之争 1、《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2、礼法之争 1)关于“干名犯义”条存废问题 2)关于“存留养亲”制度 3)关于“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问题 4)关于“子孙违反教令”问题 5)关于子孙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的问题 汉代的刑法制度及刑事改革 3、不敬罪 4、欺谩罪 5、不直罪 6、选举不实罪 儒家思想法律化 1、关于尊老怜幼的原则 2、关于亲属相隐的原则 3、关于有罪先请的原则 春秋决狱的内容 天人感应 原心定罪 强调犯罪的主观动机而忽略犯罪 的客观事实 秋冬行刑 除犯大逆“决不待时”之外,其他死刑犯的执行时间必须在霜降之后至冬至之前,“顺天行诛” 四、汉代的刑法制度及刑事改革 刑法制度 1、大逆无道罪p87 2、不孝罪 一、三国两晋时期的历史背景及相关资料 二、主要立法活动与成果 1、曹魏“新律” 2、西晋《晋律》 《晋律》的制定自曹魏末年开始,前后四年完成,于晋武帝泰始四年正式颁行天下,史称泰始律。晋律完成之后,著名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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