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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关于家庭暴力模版课件
家庭暴力 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定的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1960年的11月25日,多米尼加共和国的米拉贝尔三姐妹因为她们政治上的进步主张而被残酷地暗杀了,人们称三姐妹为“永生的蝴蝶”。 这一悲剧的发生唤醒了人们的社会意识,世界各国的妇女活动家们自1981年起,每年都在11月25日到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这16天里开展大规模反对暴力、消除暴力的宣传活动。 1985年,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提高妇女地位的《内罗毕前瞻性战略》,突出强调了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 1989年加拿大一名男子对妇女运动心怀不满的暴徒,认为他的发展机会都被优秀女性抢走了,他枪杀了14名年轻的工科女大学生之后自杀。 1991年11月25日,加拿大的一群男士认识到自己有责任站出来反对妇女的暴力,决定将佩带白丝带作为个人宣言,表示佩带者承诺本人决不参与对妇女施暴,并且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决不保持沉默。 短短六周内,加拿大约十万名男士佩带了白丝带,还有很多人加入了关于男人施暴问题的讨论。白丝带作为反对暴力的标志,象征着男人对男人的暴力不再宽恕,不再沉默。 每年的11月25日,都有男性戴上白丝带。 目前,白丝带活动已在世界各地广泛开展,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而开展的以男士为主要对象的宣传活动。 中国第一次“白丝带”活动在2001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举办。 1993年,联合国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第一次给“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下了定义:即不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私人生活中,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上或性行为上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 《宣言》指出,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是男女不平等的结果。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反家庭暴力也是大会的一个主题,并成为通过的行动纲领的一项重点内容。 1999年11月5日,由多米尼亚共和国提议,60多个国家支持,第54届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第134号决议,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将白丝带活动推向了高潮。 其目的是作为一种机制来提醒各国政府:有责任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这是为阻止悲剧发生而采取的全球行动。 2009年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展开一个新的计划,以推动全球反对对妇女暴力的活动:“说不——结束对妇女的暴力”。 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指出:有多达70%的妇女一生中曾遭受来自男人的身体或性暴力,它指出所有人都可以为消除暴力而有所作为,并且应该尽快行动起来。该基金会创建了“说不”网站,专门用于为反对对妇女暴力的活动提供支持、鼓励并汇集所有的活动案例。 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希望在“说不”活动的鼓励下,到2010年3月,全世界能够组织起10万个反对对妇女暴力的活动,而一年之内能够有100万个活动。 到目前为止,该基金会已在全世界征集到500万个反暴力签名,其中有69个国家的政府首脑和600名各国议员。反暴力签名仍在“说不”网站上继续。 调查显示:三成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一份来自浙江、湖南、甘肃三省的“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调查报告”显示,在夫妻间发生冲突时,65%的丈夫“不理睬”妻子,28%的丈夫“辱骂”妻子;夫妻间冲突时,丈夫“用脚踢”妻子的占12.1%,“用东西砸”妻子的占9.7%,“强迫过性生活”的占5.8%。家庭暴力呈现出从“蓝领”蔓延到“白领”、肉体伤害转为精神伤害的新特征。一些妇女也是施暴者,未成年人受暴后果最重。 ? 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可能有人会认为家庭暴力是家里的事情,是一种隐私,不可外扬。中国社会的百姓们对家庭暴力现象存在着几大误区: 误区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 误区二:家庭暴力是私事,4128个调查对象中,57.51%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 误区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包括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 家庭暴力是一种社会公害 在我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中,家里发生的事都是家务事,应在家庭内部解决。对家庭暴力这样已经侵犯人权、触犯法律的事,不少人至今还抱着“个人私事”的观念。一些执法人员也以“清官难断家务事”、“法不入家门”为由,不愿对家庭暴力案件过问和干预。 家庭暴力绝非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家庭暴力在直接损害妇女和儿童身心健康的同时,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助长了社会不平等和暴力等不良文化的传播。 精神暴力数“第一” 长期不说话也是冷暴力 一般情况下,提起家庭暴力,人们就会想到是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而中国法学会最近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与拳脚相加的身体暴力相比,长期不与妻子说话、辱骂妻子等精神暴力更加普遍。 如果将三种暴力形式排列的话,从资料可以看出,精神暴力排第一,身体暴力第二,性暴力发生比率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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