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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民事诉讼法民诉第二章诉权和诉

第二章诉与诉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诉和诉权的概念、内容,诉与诉权的关系,以及诉的变化;重点掌握诉的要素、诉的种类和反诉等内容。 教学重点和难点:了解诉权的含义和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了解取得诉权的条件、丧失诉权的原因及行使诉权的要求;掌握诉的种类和构 成要素;掌握反诉的特征和要件 参考书目: 1.程序正义初论/田平安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司法实践中的理论探索/景汉朝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思考题: 1.如何加强诉权的保护 2.简述诉的构成要素 3.简述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关系 4.简述反诉的特征和条件 第二章 第一节 民事之诉 第二节 反诉 第三节 民事诉权 第一节 民事之诉 一、素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一)诉的含义 1.作为一种制度 2.作为动词的诉 3.作为名词的诉 诉的特征: 请求 救济手段 前提 诉的内涵: 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 (二)诉的要素 二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 三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 四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诉讼请求 教 材: 诉的主体、诉的客体、诉的原因 1.诉的主体(当事人) 当事人是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的依托 2.诉的客体(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直接反映民事纠纷中权益争议的事实 是诉方当事人提起诉和进行诉讼的目的 是法院裁判的对象。 诉讼请求具有主观利益性 3.诉的原因(案件实体事实) 是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的根据 事实根据 一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二是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的事实。 法律根据 诉方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法律规定。 二、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一)诉讼标的 (二)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1.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案例 2 】 B 打伤了 A ,于是 A 对 B 向法院提起了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请求法院判决 B 向 A 赔偿医疗费 5 万元、精神损害费 2 万元。 2.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诉讼标的是原、被告之间所存在的法律关系或者原告所享有的支配权,诉讼请求则是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 3.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诉讼标的是原、被告之间所存在的法律关系或者原告所享有的形成权,诉讼请求则是请求法院变动法律关系。 三、诉的类型与诉的识别 (一)诉的类型 1.确认之诉 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存在或者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确认之诉的特点: 一是当事人提起诉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对方给付一定的义务,而是要求法院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具体状态 二是法院对确认之诉进行审理后的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执行性 2.给付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义务的诉。 (1)给付之诉的特征: 一是当事人提起给付之诉的目的是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 二是给付之诉具有可执行性 (2)给付之诉的种类 根据给付内容可以分为 根据义务是否到期分为:现在给付和将来给付 (3)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的关系: 区别:给付之诉具有可执行性;而确认之诉不具有可执行性 联系:首先两种诉可以在同一案件中并存 其次,法院对确认之诉作出肯定判决,对将来可能提起的与此有联系的给付之诉具有预决性 3.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指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第一,当事人对法律关系的存在无争议。第二,法院作出变更前,现有的法律关系不变。 变更之诉与确认之诉的区别: 【案例 1】 赵某和钱某两人合伙经营一家商店。甲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将复印纸运至该商店。赵某 发现复印纸质量有问题,要求更换复印纸,甲公司不予更换。于是,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甲公司更换复印纸、支付违约金 5 千 元,法院受理了此案。后来,钱某得知甲公司违约,以甲公司为被告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甲公司厂更换复印纸、支付违约金5千元和赔偿损失1千元。法律问题:法院应否驳回钱某所提之诉呢? (二)诉的识别 1.根据诉的主体来识别 【案例 3】 在甲诉乙买卖合同纠纷案,甲以乙少付货款为由,请求 A 法院判决乙支付所欠货款及其利息。乙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以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为由,以甲为被告提起反诉,请求 A 法院判决甲更换货物并赔偿损失。 例外情形: 2.根据诉的标的来识别 根据 民事实体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识别诉讼标的。 比如,在同一诉讼程序中,A对B同时提起返还借款之诉和返还货款之诉,构成诉的客观合并,前诉的诉讼标的是借款合同关系,而后诉的诉讼标的是买卖合同关系。 案例 A租住B 的房屋,由于B长期拖欠房租,A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B告向法院,请求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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