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政策 湖南省卫生厅规财处 李兴彪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怎样得到补偿?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度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渠道有三个方面: (1)药品差价收入 (2)医疗服务收费 (3)政府补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渠道只有两大部分了: (1)医疗服务收费 (2)政府补助 各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减少的差价收入不会给予直接的补偿(这里的差价收入既有合理的部分,也有不合理的部分,2008年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差价率为43.8%,这是在报表上反映出来的,也可能还存在未反映出来的差价收入),而是通过其他方式给予间接的补助,如对绩效工资给予补助、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助,对所承担的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给予补助,对大型维修、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进行补助等等。 (二)怎样实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助?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补助将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对于核定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当地县(市、区)级政府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在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同时要考虑为适应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适当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大型维修、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所需经费。 省将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等综合配套改革的地方,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同时视其财力水平、人员编制核定情况和医改政策实施情况安排补助资金。 中央将对实行绩效工资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适当补助。 (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投入主要有哪些? (1)根据发展建设需要安排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补助;(2)按服务人口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3)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4)绩效工资补助;(5)核定收支后的差额补助。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经费有哪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需要经费予以保障。其经费主要有下列几项: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3)业务经费; (4)其他支出。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具体包括在职职工工资、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聘请的临时工员工资、未纳入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工资(虽纳入养老保险但足额补助的差额部分也应计算在内)、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3)业务经费。包括医疗耗材、低值易耗品、药品耗损、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维修费、小型设备购置、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4)其他支出。包括还本、付息等。 (五)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进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前,需对本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本底调查,模清底数,同时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编,做好定员、定岗工作。 (2)在核定任务时,要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来核定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如中心卫生院与一般性卫生院在功能定位上是有区别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功能定位上也是有区别的。 (3)在核定经常性收入时,医疗服务收入根据前几年医疗服务平均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收入的特殊因素核定。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根据服务人口、单位综合服务成本及核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核定。 (5)在核定经常性支出时,可以按人员、业务经费分项定额核,即人员经费按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核定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业务经费根据核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及单位服务成本,综合考虑以前年度支出水平和有关特殊因素综合核定。药品支出和收入根据药品采购价格和合理用药数量核定,同时要考虑到药品的合理耗损。其他支出和收入根据以前年度水平并扣除不合理因素核定。 (6)核定经常性收支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等合理的收支增减因素。 (7)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积极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等收入全额上缴,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由财政核定并全额安排。 (8)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工作时,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多向政府汇报,与财政部门相互沟通,主动配合,求得政府财政部门理解与支持。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