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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度解读与案例分析-袁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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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度解读与案例分析-袁静

新常态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知识深度解读与案例分析;第一部分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第一部分: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关系与主要区别;《立法法》;《立法法》; 与招标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 1.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17年修订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修改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定数量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二、删除第七十八条: 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一定期限内从事招标业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招标职业资格。 ; 与政府采购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 1.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 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 5.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7.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 政府采购法 2014年修订 一、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修改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 二、删去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三)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 三、将第七十八条中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修改为“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200万 货物100万 服务50万 项目总投资额 3000万以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在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已经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调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送审稿) 2014-3-27 国务院法制办 ???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审议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在2014年4月24日之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送审稿) ??? 第八条? 本规定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送审稿)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 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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