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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保险形态分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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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保险形态分类

第五章 保险形态的分类 本章的内容 第一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 一、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 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则是为了阐明保险的外延,探讨保险关系的表现及其具体内容。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在于: 确定保险学的研究范围 弄清保险各种类别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的全面了解 第一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 二、保险形态分类的方法 (一)法定分类法 保险形态的法定分类法源于各国的法律,由于各个国家的保险法规对保险分类的规定不同,因而保险形态分类在各个国家之间不尽相同。法定分类法的确立是出于国家对保险业进行宏观管理的目的。 (二)理论分类法 保险形态的理论分类法主要基于对保险的总体特征的把握,以及对保险运动规律的探求, 第一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 ,这种分类通常反映出保险理论上的特征。 (三)实用分类法 保险形态的实用分类法来自于保险公司的业务实践,是保险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操作的需要对保险业务进行的划归。 实用分类对保险划归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通过对业务的划归而更好地调整自身的经营,以适应保险需求市场。 二、保险形态分类的原则 第一,要体现保险合同的内容。 第二,要与本国的法律规范和经济统计口径相一致。 第三,要在遵循本国保险业界习惯,突出国别保险特点的基础上,注重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现行标准相互衔接。 第二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 一、保险经营 (一)保险经营主体 补充的几个概念 相互保险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它是指由一些对同一危险有某种保障要求的人所组成的组织,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集团成员交纳保费形成基金,发生灾害损失时用这笔基金来弥补灾害损失。 相互保险采用“自己投保自己承保”的方式,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合一,从而规避了投保人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降低运行成本。 补充的几个概念 相互保险主要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交互保险社和相互保险公司四种形式 合作保险是由社会上需要保险的个人或单位共同组织起来采取合作的方式办理保险。 合作保险分两种形式:1、相互保险社;2、相互保险公司 补充的几个概念 交互合作社: 这是美国创立的一种介于相互保险组织与个人保险组织之间的混合体。它由被保险人即社员互相约定交换保险并约定其保险责任限额,在限额内可将保险责任比例分摊于各社员之间,同时接受各社员的保险责任。其业务委托代理人经营并由其代表全体社员处理社内一切事务,各社员支付其酬劳及费用并对其进行监督。其保费的收取采取赋课制。此种保险组织形式多适用于火灾保险与汽车保险的经营。 第二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 (二)保险经营性质 二、保险技术 (一)计算技术 以计算技术在保险经营中应用程度为标准,保险形态可以区分为人寿保险与非人寿保险。 (二)风险转嫁方式 以风险转嫁方式为标准,保险形态可以区分为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三)业务承保方式 以保险业务的承保方式为标准,保险可以区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 1.原保险(Insurance) 2.再保险 投保人 3.共同保险 投保人 4.重复保险 投保人 5.复合保险 投保人 对 比 原保险 (投保人?保险人) 再保险 (保险人?其他保险人) 复合保险 (投保人?数个保险人, 累积保额?保险价值,保单为复数) 共同保险 (投保人?数个保险人, 累积保 额?保险价值,保单仅一张) 重复保险 (投保人?数个保险人, 累积保 额保险价值,保单为复数) (四)给付形式 1.定额保险与损失保险 2.定额保险与利益保险 这是美国保险学者马赫尔等对保险进行的分类。马赫尔所说的定额保险,与其他定额保险一样。利益保险不是作为保险险种的利益保险,而是从对被保险人的保险给付的利益关系确定给付标准的一种保险。衡量给付高低的标准是保险保障率,即必要的给付金额与实际给付金额的比率。 3.现金保险与实物保险 三、保险政策 (一)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 自愿保险亦称任意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前者如商业保险、营利性保险等;后者如相互保险、合作保险等。 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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