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及年报通讯第1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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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及年报通讯 2011年第1期 总第38期 目 录 新闻动态 湖南省召开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工作会议……………………………………… 1 工作通知 关于国家级监测区县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说明……………………… 2 关于调整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纸质报表上报方式的通知……………………… 2 降低我国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学术论坛征文通知……………… 3 关于上报《2010年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网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4 技术指导 关于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网络直报系统个别表卡提交不成功的原因分析………………………………………………………………………… 5 工作总结 2009年妇幼卫生年报质量评估………………………………………………… 5 经验交流 浙江省乐清市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体会………………………………………… 2011年湖南省妇幼卫生业务管理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为贯彻落实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妇幼卫生业务管理,确保实现2011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任务,湖南省卫生厅妇社处于2011年1月12~13日在长沙举行全省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工作会议。全省14个市(州)卫生局基妇科科长、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及保健部等相关负责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主任共149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卫生厅妇社处副处长彭中华主持。省妇幼保健院院长曾春林在讲话中,总结了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成绩以及工作亮点,提出妇幼保健事业是“施仁、施爱、施德”的事业,希望大家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完成2011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姚宽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取得的成绩,对2011年妇幼卫生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控制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两个死亡率,落实出生缺陷干预措施,做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妇幼保健工作,确保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任务落实,并要搞好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等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做到行政和保健职责分明;各项工作都应明确具体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 围绕2011年妇幼卫生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省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张辉全面总结了2010年妇幼卫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11年工作任务进行了讲解,进一步强调树立大妇幼观念和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观念;提出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等工作要求,强调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和突出面上保健等,进一步推动妇幼保健事业可持续发展。省妇幼保健院有关部(科)负责人就“妇幼信息管理要点”、“产科质量综合管理要点”、 “儿童保健业务管理要点”、“产前诊断与新生儿筛查业务管理要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要点”等详细讲解。省卫生厅妇社处副处长彭中华在会议总结中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州把握重点,及时制定业务工作计划,争取将妇幼保健重点工作纳入当地政府议事日程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这次会议统一了大家的思想,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拓宽了工作思路,带来了新的理念和方法,为全面完成2011年妇幼保健各项指标和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供稿) 关于国家级监测区县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说明 卫生部妇社司下发的《关于增加2010年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内容的通知》中,要求国家级监测区县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现就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级监测区县监测的2010年10月1日以后死亡的新生儿病例,且死亡发生在本监测区县辖区内的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内。 二、评审病例 1.县(市、区)级评审:对全部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 2.市(地)级评审:对疑难、典型及有共性的病例进行评审。 3.省级评审:进行专题和疑难病例评审。 三、上报资料及时间 每年3月31日前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完成本级上一年度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并将相关资料逐级上报至省级医疗保健机构(各级的评审时间和上报资料按省级具体要求执行)。省级医疗保健机构将上一年度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最高评审级别的)和区县、地市、省级的“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关于调整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纸质报表上报方式的通知 2006年10月全国开展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工作以来,经过各级监测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人群出生缺陷监测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不断提高,这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轨。鉴于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工作中《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的打印/复印、邮寄等数量大、成本高,为减少这部分工作的人力消耗和其他资源负担,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讨论确定,调整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纸质报表的上报方式。 一、《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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