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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预防犯罪和维权素材
青少年犯罪现状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青少年犯罪已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 在校生或未成人比较常见的几类犯罪: 所谓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这类案件这几年呈上升趋势。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要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劫罪案例 (一) 林某、林某某和罗某是几个未成年人,没有读书,整天泡在网吧里。有一天,他们口袋里的钱全部在网吧里花光掉了,中午也没有钱吃饭,直到下午四点多,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几个人顾不上还是大白天,光天化日就到新华书店的六中路口抢劫,把一个六中学生拉到偏僻处,强行抢走他身上的70多元钱,结果都被判了刑。 ? 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比如采取爬窗入室、乘人熟睡之机等)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数额较大的 (1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 (10000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60000元以上) 盗窃罪案例 一般人认为,偷别人的东西才构成犯罪,如果是偷自己的东西就不构成犯罪。其实不是这样,有时候,偷自己的东西也构成犯罪。 比如,有个人电脑坏了,他把电脑抱到电脑店去修理,结果他到晚上的时候,乘店铺没人,就从窗户爬进店铺,把自己的电脑偷走。第二天,他就到电脑店找老板要电脑,老板去公安局报案,结果查出来,正是那个要修电脑的人自己把电脑偷走。最后,那个偷自己电脑的人还是被判刑了。 还有,有一个农民,他开的拖拉机由于拖欠养路费而被交管站扣走,那个农民是个法肓,没有钱交罚款,就去把仓库的门锁撬掉,然后把自己的拖拉机开回家,结果一到家就被公安局抓走了。 有的同学会问,偷自己家的东西怎么会犯法?这里关键要弄清一个问题,就像上面说的电脑或者拖拉机已经转移了自己的占有和支配,交给别人代为保管。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经过合法的途径是不能把东西拿回来的,也就是没有经过交管站或店老板的同意是不能够私自拿回来的。反过来说,如果电脑店老板把那个人的电脑弄没掉,也是要赔的。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身体轻伤、重伤或死亡等后果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到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案例 ? 有的同学在小事上不能和其他同学相互忍让,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伤害案件。例如,2003年6月13日,在福建尤溪县某初中的田径场上,初二学生陈某在学校踢球时,不慎把球踢到田径场边上的小水池里,水溅到傅某身上,傅某很是恼火,就把球踢到草丛中。为此,陈某找傅某理论,两人便吵了起来,傅某对陈某进行殴打,打中了陈某的头部,致使陈某受到重伤。如果陈某晚一点被送到医院,他的生命就难以保住。 某村,几个未成年人在一齐喝酒。期间,刘某在酒桌上吹牛,说他是村里的老大。在同桌一齐喝酒的朱某听了不舒服,跟他争老大。酒喝完后,朱某想做老大,就用木棍把刘某打倒在地,刘某头部流血。刘某被送走后,朱某也就回家睡觉了。想不到,第二天,刘某竟然死了。最后,因为争一个老大,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同学们,你们说朱某争这个老大值得吗?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案例 陈某某去厦门某技校玩时,和几个同学喝酒。他酒醉后上卫生间差点摔倒,被旁边一座的女同学嘲笑,他就用啤酒瓶炸那两个女的,有一个头部被炸伤,另一个跑掉;之后,他又把馆店老板的饭桌翻掉,把消毒柜炸烂;回到学校睡觉时,被保卫科的人拦住又要打保卫科的人。最后,就连警察赶到,他还对警察动手动脚,后来被厦门法院判了刑。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指以暴力胁迫、恐吓要挟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而交出财物或者财产上利益的行为。犯敲诈勒索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敲诈勒索的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到10年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案例 中学生郑某以陈某讲他的坏话为由,邀请李某一齐殴打陈某。当晚,两人就把陈某叫到学校外面,一齐对陈某进行殴打,打完后还叫陈某请他们吃饭了结此事。陈某非常害怕,只好答应过三天给郑某和李某各100元钱。三天后,陈某在学校晚自习时,被他们两个叫出来,陈某没有钱,身上仅有的5块钱也被他们搜走。又过了几天,郑某和李某第二次来到学校,陈某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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