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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活动中审美发生及美学导向
新闻活动中审美发生及美学导向
新闻美学思想是在中国当代美学讨论热潮的大背景下产生的。作为人类精神家园的守望者,美学并不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哲学思辨,它真实地存在于人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密切地关注着人类的生存状态与发展方向。当代中国美学研究的重心应该是探讨如何将美学思想与具体社会活动相联系,形成有效整合社会的审美文化,以更有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美学对新闻活动的关注同样也是很有价值的时代命题,然而相对于迅猛发展的新闻学其他方面的研究,新闻美学的发展却显得非常迟缓与单薄,一门学科要由假说成为现实,人们必须为其在相关领域当中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只有在思想的积极对话与碰撞当中,新的学科体系才有可能得以建立。以往的新闻美学过多地把关注点放在了“新闻美”的探讨上,并没能在可操作意义上提供更为具体的一个研究对象。本文将改变以往新闻美学研究所采用的主客二分视角,以新闻活动中人的主体性存在作为立足点对新闻美学的研究对象进行界定,进而对新闻美学的导向性问题做出尝试性的思考。
新闻活动中美感的产生
对新闻美学研究对象的思考。以往新闻美学思考的重点往往集中在新闻报道“如何美”上,虽然也出现了一些研究成果,但笔者认为,如果新闻美学不能将新闻活动中的审美因素尽纳眼底进行全面把握的话,对一门尚未成形的学科来讲无疑是一种自我捆绑。新闻美学的跨学科性质现实地为这一学科划定了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的审美活动。前者确定了新闻美学的研究领域,后者界定了新闻美学的学科性质。新闻美学将关注产生于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的审美活动,其研究对象并不是“新闻美”。新闻美学执著于“何为新闻美”的追问,其结果必然是将新闻美学抛入美学研究中永恒的“斯芬克斯之谜”中。正如潘知常先生指出的那样,美学存在的价值并不在于追问“美是什么”,而是探讨“美学何为”。新闻美学要给出的也应该是这样一个具体而更具现实意义的回答。
具体而言,新闻活动为人的生命需要所提供的满足可以两种方式得以实现:一是以现实性的方式,新闻活动可以为日常生活需要提供信息的满足;二是虚拟性的方式,或者说是一种精神满足的方式。后者为新闻美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新闻活动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性活动,这就为新闻美的产生提供了巨大的精神空间。但与艺术创作强调对现实的超越不同,新闻活动对现实的观照以及它与现实活动的密切关联性决定了新闻活动的最终走向是现实的社会功能的实现。与艺术活动不同的是,新闻活动在人的精神时空中担负着一种类似建筑师的工作,它以生活中大量丰富的现实信息为直接的材料在人们的头脑中建立起一个“虚拟的世界”,而这个以精神的方式存在着的世界将会随着人们信息量的增加而不断地深化(我们并不否认新闻在反映现实时可能产生的“圆锥效应”,但新闻活动与人们生活的关系仍然是更为直接与现实的)。基于现实生活的这个基础,新闻活动中的美感产生与现实生活中一样具有偶发性和不连贯性。并且,参与新闻传播活动的主体的个体差异会对美感的产生形成相应的影响。例如对于奥运火炬传递的报道,在报道形式以外,人们可以在自身知识结构、文化素养、兴趣爱好等主体因素的作用下作出不同的审美对象的选择,如火炬传递的形式,所经过的国家风貌、文化特点,火炬设计的艺术韵味或者传递者的形象。此外,基于爱国主义思想而被唤起的崇高感,本身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审美范畴。
从新闻传播活动过程看新闻审美活动的产生。新闻活动中的审美发生与新闻活动中人的主体性的存在密切相关。新闻信息的传播过程实际上是信息不断地被主体解读与诠释的过程,不断地涉及意义的赋予与接受,与这一过程同时相伴的是对不同主体的个体生命系统的需求的满足。
传播者作为第一级审美活动的主体,首先对信息进行选择性解读并赋予意义的人,他的解读是以传播作为最终目的的,这其中必然会面临一个选择的判断:传什么以及怎么传。理想化状态是信息的全部传递,而在实际传播效果上,我们往往只能做到根据主体的需要与能力条件选择部分信息进行传播。在此过程中,具备相关审美素养的新闻记者可能从信息源中捕捉到一定的具有美学价值的信息――新闻活动中的第一次审美发生可能产生。
新闻信息通过传播渠道到达信息接受者,新闻活动中的第二级审美可能产生,受众是第二个审美主体。此时,信息传播者制作的符号使信息内容以一种潜在的可能性方式存在,只有当符号被解读的时候,意义才能得以还原。受众的审美愉悦可以首先在对信息符号系统的体验中获得,即感受到新闻报道的“形式美”。
建构和谐之美――新闻活动的美学导向
两级主体的积极建构。新闻活动中的审美活动可以在传播的两个阶段展开,新闻活动中主体也分别可以成为审美活动中的主体。因而新闻活动中的审美活动应该以这两个主体为中心而展开。新闻美学并不需要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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