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知识讲座(经典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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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知识讲座(经典课件)

第*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第89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失。第89条 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第90条 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逾期未改正。第90条 主要负责人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第92条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94条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逾期未改正。第94条 第*页 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第102条 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逾期未改正。第102条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第102条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逾期未改正。第102条 封闭、堵塞员工宿舍出口。第102条 封闭、堵塞员工宿舍出口,逾期未改正。第102条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103 拒绝、阻碍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第105条 拒绝、阻碍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拒不改正。第105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 第*页 安法涉及组织、人员的违法非法行为及其处罚数量 6 49 14 14 19 9 86 37 职责义务数量 12 政府安全监管人员 8 2 政府安全监管部门 7 2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12 单位主要负责人 5 2 从业人员 4 0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 94 生产经营单位 2 0 各级人民政府 1 违法非法行为及处罚数量 组织或人员 序号 第*页 安法涉及组织、人员的违法非法行为及其处罚数量 47 未出现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1 47 未出现 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12 0 10 其他人员 10 218 277 合计 33 职责义务数量 0 其他组织,包括政府部门 9 违法非法行为及处罚数量 组织或人员 序号 注:上述违法非法行为及其处罚数量统计中,不包括第97条针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六大过程的非法违法行为及其处罚 第*页 汇 报 提 纲 四 . 安法系统性释义 (四)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行 使权利分析 第*页 1. 生产经营单位可对人民政府行使的安全生产权利 国务院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第113条 21 事故调查时应查明行政部门在审批、监督的失职渎职行为。第84条 20 国务院制定事故调查和处理办法。第83条 19 事故调查报告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第83条 18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第77条 17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77条 16 国家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第76条 15 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第76条 14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48条 13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第35条 12 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办法。第20条 11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16条 10 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第15条 9 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研。第15条 8 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14条 7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第11条 6 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8条 5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第8条 4 落实安全生产机制。第3条 3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第3条 2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1条 1 第*页 2. 生产经营单位可对其它单位行使的安全生产权利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第46条 4 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46条 3 同场所作业可能危及我方安全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45条 2 同场所作业可能危及我方安全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采取安全措施。第45条 1 第*页 3. 生产经营单位可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要求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22条 7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第22条 6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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