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离校不离教》活动讲座: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讲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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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离校不离教》活动讲座: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讲述

7.乘地铁时,和其他乘客坐在一起,尽可能坐在靠近站台出口的车厢,坐靠近车门的位置。 8.乘公共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9.提包要斜挎在肩上,包不要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掠。 10.家门钥匙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如兜内、脖子上、衣服内),也不要放在包里,即使被抢,你仍可进家门。 11.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 12.如怀疑有人跟踪,应试着横过马路,看看那人是否仍跟着你。若该人紧跟不舍,你应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 13.横穿地下过街道时,谨防抢劫者在地道两头围截,要结伴行走或跟随大人一起走。 14.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中小学生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报警时,应确认对方是110报警台后再述说。尽量明确地告知出事地点、坏人的人数,是否有武器和交通工具的种类等细节,还要留下联系办法。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 一、什么是法律 法律与道德主要区别:道德没有国家强制力,没有固定的存在形式,道德的要求高于法律规定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强制力(军队、警察、监狱等)保证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1、不满10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10周岁至18或16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年满18周岁或者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青少年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 二、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 (二)青少年的刑事责任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满14不满18犯罪应从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是民事责任由父母承担) 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 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 “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      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已满14周岁又未满18周岁的人。 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往往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 已满18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则属于青年范畴,他们的是非观、世界观较之未成年人已大大成熟,但仍处于一种很不稳定的状态,需要进一步加以巩固。    。    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 青少年犯罪动机: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 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有些年轻人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儿们义气而产生犯罪动机。 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 青少年犯罪其特点主要有: 1、犯罪人年龄偏小,呈现低龄化趋向 2、多是出于享乐、精神空虚而实施犯罪,且 多采用结伙犯罪形式 3、犯罪时缺少预谋,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往往不计后果。 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甲女(已满18周岁)教唆乙男(不满十四周岁)去抢劫丙(女学生)。乙对丙实施了抢劫行为。 问,该案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讨论 法律背景知识: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2、教唆不满十四周岁的,负其所教唆的罪 我国对违法犯罪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犯罪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可送少教所或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改造;一般犯罪的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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