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侵权特点及预防.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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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侵权特点及预防

网络新闻侵权特点及预防   摘要:网络新闻侵权与传统新闻侵权的区别不在于构成要素的区别,而在于网络传播媒介的特征所造成的网络新闻侵权的易发性、主体限定性和后果严重性,我们需要针对这些特征采取措施防范网络新闻侵权的发生。   关键词:新闻侵权 网络 网络新闻侵权      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发展非常迅速,它及时向社会成员提供社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重要事件和必威体育精装版变化,让受众群体在第一时间了解世界新闻事件,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功能庞大的交流沟通平台。但是由于网络不同于传统新闻媒介,网络新闻侵权比传统新闻侵权更具有杀伤力。《侵权责任法》对网络侵权做了规定,使得网络新闻侵权在立法上得以明确。为了有效遏制网络新闻侵权,避免第四媒体走上传统媒体侵权的弯路,我们必须充分了解网络新闻侵权的特点,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网络新闻侵权的概念   所谓网络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单位或个人以互联网为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网络媒介有着不同于传统新闻媒介的四个特征   虚拟性:是指网络世界是随着电子通信技术,尤其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相应的人类网络行动的显现而虚拟拓展出来的一个人类新的联结、信息整合、交互作用的环境或生存空间。网络为人们的交流创造了一个相对的虚拟环境。这种虚拟环境具有几乎是实时的、面对面的特点,如同交流的双方在现实环境中进行信息交流一样,但实际上交流的双方可能相隔很远,甚至位居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网络上所展示的空间、事物及其效果有着与现实环境几乎相同的特点,但实际上,网络上所展示的空间并非是真正的现实空间或物质空间,它独立于现实空间,是现实空间或物质空间在特定的技术条件下的折射。①   交互性:是指与一般通信方式相比,利用互联网通信和进行网络活动,尤其是利用多媒体通信和在多媒体条件下进行网络活动具有双方乃至多方几乎同时进行信息交流和网络活动的特点,而且网络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随地选择信息和交流对象,并根据对方的信息或活动立即进行??息反馈或相应的行为。②   技术性:是指与一般通信方式及社会活动相比,利用互联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和社会活动更加依赖于计算机和信息通信技术,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是利用互联网络进行通信和网络活动的关键及根本之所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是先进而又复杂的。一方面,网络的传输速度与传输的信息量是惊人的,在网络时代,我们往往能在第一时间获得事件的相关信息,并作出评价;另一方面,网络信息不像传统媒体是固定在一个水平上的,网络信息易于传播、复制、灭失、转载、链接、下载。网络黑客高手还能攻击网站,修改数据库。   开放性(无国界性):是指在互联网上没有地域、没有国界。从技术上讲,它对任何人、任何地区都是开放的――只要每一个成员网上的计算机使用相同的语言即TCP/IP协议时,它就可以成为互联网的一部分。   网络媒介特征对网络新闻侵权的影响   网络新闻侵权可能性明显增大。网络传播速度的快速性增大了信息传输量,新闻采编人员在铺天盖地的信息面前,没有时间、没有能力做认真的甄别,不能及时识别虚假的“新闻信息”,从而加大了新闻侵权的可能。   网络的交互性使得任何一个能够连接互联网的人都可以在网上发帖子、建博客,发布具有传播价值的信息。再加上网络的虚拟性、网民道德标准的多元化,网络信息的虚假性明显增加。   网络的高技术特征也在侵权方式上增加了新闻媒体侵权的可能性。如,链接作为网络高技术,为网民提供了便利,但也增加了新闻媒体承担新闻侵权责任的风险。2001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因链接引发的侵权诉讼中认为:被告搜狐虽然无法对其网站链接的信息内容加以控制,但完全有能力控制网站与其他网站或网页的链接,被告应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的链接行为本身并不侵权,但是原告明确提出停止链接被侵权作品后,出链者未积极行动,被告应承担责任。③   网络新闻侵权的主体具有限定性。传统媒体传播环境下的传播者,其身份的确认比较容易。网络传播环境的新闻传播者,由于主体呈现出的游离、分散状态,使得对网络新闻侵权主体的确认变得十分困难,从而成为困扰各国新闻司法的一个难题。④另外,网络的高技术性会导致今天转载的网络信息,在明天,甚至转载不久就消失了。这样,在理论上存在着虚假新闻的始作俑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由于技术上的不可行,或者成本过于高昂,转载网络新闻信息的媒体、网站往往无法证明网络新闻的原始来源,而要承担起新闻侵权的责任。网络的虚拟性和技术性限制了网络新闻侵权责任的主体范围,新闻媒体往往从次要责任承担者变为主要责任承担者,甚至是唯一的责任承担者。   网络新闻侵权的后果具有严重性。网络的技术性和交互性使得虚假新闻在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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