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十九章民事执行总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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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十九章民事执行总论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二、妨害执行行为的种类 (三)不协助执行行为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不协助执行行为的,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予以罚款、拘留。 (四)非法索债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的方式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三、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一)拘传 1.含义 拘传是执行程序中强制被执行人到庭接受调查的一种措施。 2.条件 (1)被拘传人须为必须到庭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经两次传票传唤 (3)被拘传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三、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二)拘留和罚款 1.禁止异地拘留 2.禁止连续使用拘留和罚款措施 3.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拘留 (三)限制出境 1.限制出境的概念 限制出境,是指执行法院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准出境的一种强制措施。 2.限制出境的条件 (1)须有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 (2)须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一事实存在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三、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3.限制出境的程序 (1)申请执行人申请和执行法院审查 (2)作出边控裁定并填写《变空对象通知书》 (3)限制出境人员通报备案 (4)限制出境的解除 4.限制出境的方法 (1)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了结之前不得出境 (2)根据案件性质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令其提供财产担保或交付一定数量保证金后准予出境。 (3)扣留当事人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 (4)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三、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四)其他执行威慑机制 国家执行震慑机制是最高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而探索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为保障这一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四、妨害执行的刑事责任 (一)妨害执行构成犯罪的条件 1.《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和第117条对非法拘禁或非法索债行为,都设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2.《刑法》第313条的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犯罪行为都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第十九章 民事执行总论 第九节 执行救济 一、执行救济概述 二、执行异议 三、申请变更执行法院 四、执行异议之诉 五、执行回转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执行救济概述 (一)概念 执行救济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或不当而受到侵害时,为了保护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所规定的救济方法和制度。 (二)分类 执行救济 程序上的救济 实体上的救济 程序实体的双重救济 执行异议和申请变更执行法院 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回转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二、执行异议 (一)执行异议的概念和分类 1.概念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方法违反法律规定的,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的制度。 2.分类 执行异议 申请—积极的执行救济方法 异议—消极的执行救济方法 指执行机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意思表示 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不同意某种执行行为,而请求执行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意思表示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二、执行异议 (二)执行异议的主体 1.当事人 2.利害关系人 (三)执行异议的事由 1.对于执行命令不服 2.对于执行的措施方法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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