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课件—五管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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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件—五管辖

专门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或军事法庭:英国、美国、苏联等国。 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专职人员、专门业务有关 法院的组织体系;行政区划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划 专门人民法院 社会需要 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 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 管辖 概述 确定管辖的原则;管辖恒定;管辖分类;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一般;特殊)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裁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八卦一下:学习需要 2003年11月,第一女巨贪贴身司机杨胜华与妻子胡洁前往德国。 2004年,两人在德国生育一女。2004年底,胡洁带着女儿回到国内,受“杨秀珠案”的牵连,此后杨胜华一直滞留国外。 2007年,胡洁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因种种原因撤回起诉。 2009年2月,胡洁再次起诉远在德国的杨胜华要离婚,杨胜华委托温州一名律师应诉。虽然杨胜华负案在逃,但其民事权利并未被剥夺,因此他可以委托律师打这场跨国离婚案。资料显示,杨胜华当时住在德国埃施伯恩市施太格瓦尔德街9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曾先后两次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审理期间,杨胜华提出了管辖异议,最终被驳回。   2010年5月,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胡洁与杨胜华离婚;婚生女儿由胡洁抚育,杨胜华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8.7万元。杨胜华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10年12月20日,胡洁与杨胜华离婚半年后,她与周立波在上海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婚典。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胡洁为逃避共同分割而转移财产 潜逃8年后的杨胜华,2011年6月归国投案。他与胡洁离婚时,曾提出要求分割3笔财产。   胡洁在起诉书中称,自杨胜华出国后,从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双方感情破裂,因此再次提出离婚,并要求判决女儿归她抚养。   杨胜华不同意离婚,但他说如果判决离婚,他要求女儿归其抚养,胡洁承担相应抚养费,同时分割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杨胜华提出要分割的3笔财产为:一是胡洁在浙江洁瓴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属夫妻共有的股权;二是胡洁名下坐落上海的一套房产;三是一辆奔驰轿车。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胡洁一方称,上海的房产是她与他人合伙购买,并已转让,部分钱款用于清偿债务。奔驰轿车则赠与其姐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洁瓴实业公司的股权已于2007年转让给了其姐姐,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不过,胡洁的姐姐并未支付转让钱款。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关于上海一处房产、洁瓴实业公司的股权及奔驰轿车等均涉及案外人的利益,杨胜华应另行主张权利,需另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一案件,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该如何处理(  ) A.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B.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C.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协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D.由上级法院指定其中一个法院受理案件 A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A市西区人民法院,西区人民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是A市南区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 A.将案件移送到南区人民法院 B.将案件移送到东区人民法院 C.由自己对该案件进行审理 D.将此案报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接受了其他法院移送的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不属于自己管辖,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A.将案件再次移送给它认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将案件退回当事人,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C.上报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D.将案件退回原来移送案件的法院. 课后学习 教材梳理、总结 —图标或框架 —重点、难点 —简单明了 司考练习题 相关案例 程序不同 --管辖权转移:上级法院同意为前提条件 --移送管辖:根据管辖权移送,无须同意 第八节 管辖权异议 一、含义 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不同的意见和主张。 即被告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性规范。 2、管辖权异议提起的条件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本诉被告 原告?追加的共同原告?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管辖权异议的客体: 受诉法院对本案一审的管辖权 提出时间: 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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