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徐州工程学院教国(境)外进修管理办法.docVIP

徐州工程学院教国(境)外进修管理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徐州工程学院教国(境)外进修管理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教师国(境)外进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任教师队伍的知识、能力结构,为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提供一支更具国际化视野的高层次人才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坚持按需培养,学以致用的原则,研修内容须与所从事工作紧密联系,专业对口。 (二)学校鼓励优秀教师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及进行为期6个月至一年的进修、访学,以加强与国际学术前沿的联系。 (三)教师的国(境)外进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拔、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方式。 二、选送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校在编教师,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受聘学校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的交流沟通能力,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2)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申请研修学校规定的标准。 (5)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选拔考试。 (6)赴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对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4.校级及以上各类人才项目培养人选优先。 (二)申请人选可自行联系国(境)外进修单位,自行联系的进修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申请人的国(境)外接受高校原则上应为世界排名前4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或学科排名世界前100强高校。 2.研修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 应提供境外接受高校的邀请函。 三、申请程序 (一)公派出国 1.公布选派信息。按照国家、省、市上级文件要求公布相关信息;学校根据师资队伍培训计划和实际需要,公布选派信息。 2.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研修申请表。 3.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根据选派条件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讨论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3天,将推荐人选申请表交人事处。 4.专家评审。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派出人选。 5.学校审批。人事处审核后将专家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 6.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签订协议。人事处根据上级或学校文件规定,组织进修人员签订相关协议书。 8.行前教育。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会同人事处做好进修人员出国前的行前教育工作。 9.出国(境)手续办理。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指导、协助进修人员办理出国(境)的相关手续。 (二)自费出国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个人进修计划,提出申请,填写进修申请表。 2.单位审批。各二级单位根据教学安排,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将申请表交人事处。 3.学校审批。人事处审核后将申请表报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 4.签订协议。自费出国进修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出国进修协议书,进修期满后须回校工作。 四、派出要求 (一)教师出国(境)进修前须签订《出国进修协议书》,并在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二)教师出国(境)进修前,应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进修类型及时长,向学校缴纳相应保证金。如未按期回国,根据协议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进修经费及支持政策 (一)进修形式及经费 1.国家、省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在境外的费用资助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资助的留学奖学金标准执行;国家、省、市专项项目资助进修人员费用资助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项目资助经费标准执行;学校确定的进修项目,根据进修项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经费资助;自费出国进修申请者应承担本人出国进修期间全部费用。 2.公派出国(境)外进修人员的实际发生期限少于获准期限的,以实际发生的月份计算资助经费。超出获准期限的,学校不再追加资助经费。 (二)支持政策 1.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在规定进修期内除岗位津贴外其他薪酬照发(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科研工作量按实际完成情况计算(仅计算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教师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可照常参加岗位聘任、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若对方单位提供薪酬待遇,学校可根据相关协议研究确定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进修期满回校工作后按进修项目文件规定进行相应的奖励。 2.自费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时间不得超过进修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学习期间停发工资、津贴,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位后回校工作补发工资、津贴等,奖励五万元;自费出国研修、访学者,出国期间停发工资、津贴,回校工作后补发工资、津贴。学校不支持自费出国攻读硕士学位。 3.具有6个月及以上国(境)外进修经历的教师在申报各类科研项目、人才工程项目、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管理考核 (一)教师出国(境)研修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教师出国(境)后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外事规定和纪律,并遵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jixujianch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