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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七 国际信用证的司法干预
第五、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使用FOB价格术语,由买方自行租船装运 第六、尽量采用远期支付方式。 第七、随时调查货物航程与行踪。 1、国际海事局 2、劳埃德船级社调查中心定期出版《船舶动态参考资料》 利用信用证交易进行国际诈骗的特征识别 特征之三:合同中的交易价格低于国际市场 上同类商品的正常价格 上世纪80年代的广州烟草诈骗案,同印度卖方所签合同中的香烟价格比当时国际市场价格低20美元至30美元;90年代中后期的蔗糖诈骗,“卖方”发盘中的报价比当时国际市场的蔗糖价格低20美元至50美元。 利用信用证交易进行国际诈骗的特征识别 特征之四:交易条件中总有几项“优惠”非常吸 引人 例如衡水案中,美国亚联集团总裁梅直方在熟人的引见下来到农行衡水支行申请开证引资时,提出的优惠条件是: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只用于证明有关资金引入中国”,农行衡水支行对引进的资金“不还本、不付息、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又如,在蔗糖诈骗案中,“卖方”提出的价格条件通常是CIF ASWP(世界任何安全港口CIF价)或CFR ASWP(世界任何安全港口成本加运费价)。 利用信用证交易进行国际诈骗的特征识别 特征之五:如果是进口业务,进口的商品往 往是大宗的炒作商品 如80年代的化肥(Fertilizer)、胶合板(Plywood/Veneer Board)、冻鸭(Frozen Ducks)、万宝路香烟(Marlboro Cigarette);90年代的钢材(Steel)、蔗糖(Sugar)、石油(Petroleum)、食用油(Edible Oil)等等。 利用信用证交易进行国际诈骗的特征识别 特征之六:在交易中制造神秘感 签署一个“非规避非公开协议” 跟单信用证诈骗的常见方式及其特征 假冒或伪造印鉴诈骗 所谓“假冒或伪造印鉴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在以打字机打出并将通过邮递方式寄出的信用假冒或伪造开证行有权签字人员的印鉴,企图以假乱欺受益人盲目发货,最终达到骗取出口货物目的。 这种诈骗一般有如下特征: 1.信用证不经通知,而直达受益人手中,且信封无寄件人详细地址,邮戳模糊; 2.所用信用证格式为陈旧或过时格式; 3.信用证签字笔划不流畅,或采用印刷体签名; 4.信用证条款自相矛盾,或违背常规; 5.信用证要求货物空运,或提单做成申请人为受货人。 例如: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国标准麦加利银行伯明翰分行名义开立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37,200.00元,通知行为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 因该证没有象往常一样经受益人当地银行专业人员审核,发现几点可疑之处:信用证的格式很陈旧,信封无寄件人地址,且邮戳模糊不清,无法辩认从何地寄出;信用证限制通知行-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议付;有违常规;收单行的详细地址在银行年鉴上查无;信用证的签名为印刷体,而非手签,且无法核对;信用证要求货物空运至尼日利亚,而该国为诈骗案多发地。根据以上几点,银行初步判定该证为伪造信用证,后经开证行总行联系查实,确是如此。从而避免了一起伪造信用证件诈骗。 盗用或借用他行密押诈骗 所谓“盗用或借用他行密押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在电开信用证中,诡称使用第三家银行密押,但该第三家银行的确认电却无加押证实,企图瞒天过海,骗取出口货物。 这种诈骗通常有如下特征: 1.来证无押,而声称由第三家银行来电证实 2.来证装、效期较短,以逼使受益人仓促发货; 3.来证规定装船后由受益人寄交一份正本提单给申请人; 4.开立远期付款信用证,并许以优厚利率; 5.证中申请人与受货人分别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 例如: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加拿大AC银行ALERTA分行电开的信用证,金额约100万美元,受益人为安徽某进出口公司。银行审证员发现该证存在以下疑点:该证没有加押证实,仅在来证开注明“本证将由××行来电证实”;该证装效期在同一天,且离开证日不足一星期;来证要求受益人发货后,速将一套副本单据随同一份正本提单用DHL快邮寄给申请人;该证为见45票天付款,且规定受益人可按年利率11%索取利息;信用证申请人在加拿大,而受货人却在新加坡;来证电传号不合常理。针对这几个疑点,该中行一方面告诫公司“此证密押未符,请暂缓出运”,另一方面,赶紧向总行国际部查询,回答:“查无此行”。稍后,却收到署名“美漩银行”的确认电,但该电文没有加押证实,于是该中行设法与美州银行驻京代表处联系,请示协助催晒,最后得到答复:“该行从未发出确认电,且与开证行无任何往来”。至此,终于证实这是一起盗用第三家银行密押的诈骗案。 广西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署名印尼国民商业银行万隆分行电开的信用证,金额约。80万美元,来证使用开证行与渣打银行上海分行之密押。后来,该中行去电上海打银行核实,得到复电:“本行不为第三家非其集团成员银行核为,且不负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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