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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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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500-2008 祝各位: 事 业 成 功! 身 心 愉 悦! * GB 50500-2008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解读与应用实务 马 楠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华 北 科 技 学 院 2010.4 济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50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操作 讲座内容 第一部分 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第二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第三部分 新《规范》下我们面对的挑战 第四部分 新《规范》重点难点操作方法 GB 5050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1 原旧《规范》存在的问题 二OO三年七月一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是中国建筑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里程碑事件,它是第一次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来推行一种计价方法。它不仅为整个行业与国际接轨铺平了道路,也为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各方面准备不足,实施五年来原《计价规范》遇到了许多困难,也暴露出了以下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一)从宏观角度,旧《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从微观角度,旧《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 第一部分 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GB 5050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1 原旧《规范》存在的问题 (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 配套条件包含的内容 配套环境 企业定额 工程造价咨询业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 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配套制度 招投标制度 合同文本 工程担保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 承发包模式 清单计价机制的实现 第一部分 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GB 5050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1 原旧《规范》存在的问题 (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8个方面) 1.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 现行评标定标办法与之不相适应。现行的《招投标法》规定的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由于缺乏对合理低价及低于成本价的科学的评判依据,在一些地区实际操作中,常被演绎为“绝对最低价中标”。这样一方面使施工企业在“僧多粥少”的甲方市场形势下,被动地去接受低于成本价的不公平合同条款。另一方面低价中标可能会使个别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后再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偷工减料、层层转包等不法行为进行施工,导致质量隐患。 2.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制定与之相适合的合同条款,来约定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等各方权力义务,规范工程建设中各方的行为。可是(1)我国多年来一直采用老的合同文本,没有现成的适合于清单计价的合同范本。(2)按照原《规范》计算的工程量是否构成合同的一部分《规范》未做规定。这样根据《规范》计算的工程量的合同地位仍未确定,将为中标后开了“重新核算工程量”的缺口,难以保障发包人的利益。 GB 5050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1 原旧《规范》存在的问题 (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8个方面) 3.工程担保制度、监理制度的不配套。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实行,还要有完善的市场约束机制。国外建筑市场除了依靠法律和道德约束外,还有许多约束承包商行为的机制,如工程担保制度、监理制度等。而在我国,建筑市场体制还不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尚不健全。 4.原《规范》与承发包模式改革的不配套。(1)不利于推行更具创新的EPC (设计-采购-建造) 等集成承发包模式。以EPC为例,它是以全过程管理为目标的,由于《规范》是针对C (建造)而非兼及E (设计)和P (采购),现有的《规范》是以牺牲全过程操作的便利而迁就跨行业需要为代价的。另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单价合同,而若采用集成承发包模式,易采用总价合同。(2)不适宜于建筑行业分包体制的运作。原《计价规范》对总包/指定分包,以及议标/采购/竞标未能获得良好的结合,不利于分包体制在合同约定下的运作。 5.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报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由于清单规范中的报价是以投标企业自身企业定额为基础的,而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是很少有施工单位拥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清单组价缺少依据。这给各企业报价造成很大的不便。投标企业为了被迫执行清单规范只能将地区预算定额作为自己企业定额,从而形成了外表象清单计价法,而实质仍然是定额法的怪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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