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职技术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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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职技术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xxxxxx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落实学院示范校建设方案各项工作,促进学院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对学院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专业建设包括专业增设、调整、改造及重点建设等。 第三条 学院的专业建设,应着力充实内涵,明确专业定位、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构建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二章 专业设置基本原则 第四条 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高职教育规律。 第五条 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有关要求。根据社会与行业经济建设需要,结合学院自身特点,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亦可适当设置目录外专业,以形成特色专业结构体系。原则上学院每年增设与调整专业数不超过3个。 第六条 学院设置与调整专业,其标准修业年限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 系(部)根据社会特殊需要及自身优势和特点,可在现设专业范围内适时调整专业方向。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 专业建设以系为主,学院统筹。专业建设是各系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各系应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系专业建设规划(包括现设专业建设规划、拟设专业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专业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各系应对所属每个专业分别确定一名负责人为专业建设第一责任人,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对专业建设负总责。其基本职责是: 1、提出专业建设项目组的组成名单及分工,经学院批准后,项目负责人主持专业建设组工作;专业建设项目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校外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1人。 2、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包括专业建设的目标、定位与特色的确定),全面组织实施专业建设。 3、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提出专业方向的调整建议、落实专业建设任务。 4、拟定拟设(调整)专业的筹建计划,并配合教务处进行申报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专业建设经费的预算、经费支出初审及日常管理等。 第十条 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承担本专业职业能力核心课程的教学,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由系党政联席会确定,报学院备案,系主任聘任,对系主任负责。 第十一条 教务处是学院专业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增设或调整专业的建议,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批准后组织增设或调整专业的申报工作;组织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二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据其章程,根据国家、部门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现有专业设置情况、学院发展需要,对学院拟申报增设或调整的专业以及专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为学院专业建设提供决策和咨询意见。 第四章 专业设置条件与程序 第十三条 系(部)设置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学院总体发展规划,有较稳定的人才需求,招生规模一般每年不少于50人。 2、学院有可依托的相关学科、专业,有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 3、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基本条件。 4、系(部)申请专业调整,应符合新专业设置所需条件。 第十四条 申报(调整)新专业(以下简称新专业)每年进行一次。新专业的申报评审程序: 1、学院每年3月组织申报新专业,系(部)提交申报新专业报告。 2、系(部)应于每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新专业的有关材料报教务处。申报新专业需报送以下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本: 1)系(部)发展规划; 2)新专业备案表或申请表(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3)拟设专业论证报告、培养计划、专业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基本情况表、教学设备情况一览表; 4)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3、学院学术委员会于每年6月20日前对新专业召开专题会议,对拟申报新专业进行审议。 4、教务处于每年6月25日以前将当年的新专业申报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5、获准由学院上报的新专业,应在教务处指导下积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第五章 专业建设 学院的专业建设按照新专业、日常建设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和示范专业,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激励先进,带动全面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十五条 学院所设专业应加强日常建设,常抓不懈。专业建设要重在充实内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院办学质量和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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