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级经济法第四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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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级经济法第四章

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1分,2010年的分值为12分。其中,2007年的简答题和2007年、2009年、2010年的综合题均有部分考点来自本章。 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1)对“股票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增了“配股的条件”(2010年综合题)、“增发的条件”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等内容;(2)新增了“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2011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1)对2010年教材进行了N处文字性修改和调整,但对考生的复习和应试影响不大;(2)对第五节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进行了重大修补,考生应适当关注多选题。 本章考点相对集中,重点突出,但考生需要过数字关。在2011年的考试中,考生应重点关注《公司法》和《证券法》相结合的综合题。 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一、证券交易所(★)(P153) 1.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2.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而非中国证监会)决定;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而非证券交易所)任免。 3.技术性停牌与临时停市 (1)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 (2)因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3)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4.限制交易 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临时停市( )。 A.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并及时报告国务院 B.由中国证监会决定,证券交易所执行 C.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D.由国务院决定,证券交易所执行 【答案】C 二、证券公司(★★★)(P155) 1.注册资本 (1)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 (2)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 (3)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 【解释】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取决于其经营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公司同时经营证券自营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 A.人民币5000万元 B.人民币1亿元 C.人民币5亿元 D.人民币10亿元 【答案】C 2.经营权限 (1)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2)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3)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不得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4)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5)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6)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7)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证券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 )。 A.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为决定客户账户的证券买卖 B.为吸引客户,承诺在新客户开户6个月内赔偿客户证券买卖的所有损失 C.将自营业务账户借给客户使用 D.要求客户将交易资金存入指定商业银行,并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 【答案】D 【解析】(1)选项AB: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2)选项C: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三、证券服务机构(★★)(P158) 1.投资咨询机构 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2)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3)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4)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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