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继续教育建筑程00(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ppt

二建继续教育建筑程00(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ppt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二建继续教育建筑程00(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

LOGO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0 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 1 房屋结构工程技术 2 建筑材料 3 建筑施工技术 5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4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控制 建筑工程 6 建筑施工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 7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8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9 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管理 1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及现场管理法规 10 建筑工程法规 0 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 0.1 我国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体系设计概述 0.1.1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目的 0.1.2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0.1.3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体系 0.1.4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职责 0.1.5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方式 0.1.6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0.1我国建造师继续教育体系概述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住建部于2010年11月15日出台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包括总则、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继续教育的教育体系、培训单位的职责、继续教育的方式、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三十二条。 0 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 0.1.1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目的 1、通过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使其能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高注册建造师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不断促进从业人员整体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2、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是整个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之一,与建造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确保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 0 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 0.1.1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目的 3、使整个建造师执业制度纳入规范化的管理,从而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教育的效果,促进整个注册建造师诚信体系的建设。 4、充分体现了注册建造师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致性。在知识更新速度极快的现代,如果注册建造师不接受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是无法适应其执业活动的。另外,《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六)款和第二十五条第(五)款也明确规定了接受继续教育一方面是注册建造师应享受的权利,另一方面又是注册建造师应尽的义务,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0 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 0.1.2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根据暂行办法,我国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包括: 1、监督管理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2、组织分工 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采取分级与分专业相结合的原则;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铁路、交通、水利、工业信息化、民航等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以下统称为专业牵头部门),组织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 0 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 0.1.2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3、培训单位确认 各专业牵头部门按要求推荐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培训单位培训规模与该年度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数量应基本平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中国建造师网()上公布培训单位名单。 4、教师培训 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 培训合格的教师可按规定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授课工作。 0 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 0.1.3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体系 根据暂行办法,我国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教育体系包括: 1. 继续教育大纲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制定或修订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大纲。 2. 必修课教材的编写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制定或修订必修课教材的编写。 3. 选修课教材的编写 各专业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和一级注册建造师工作的需要,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材编写;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工作的需要,负责本地区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教材的编写。

文档评论(0)

skvdnd5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