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与职道德ppt+习题答案-第四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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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规与职道德ppt习题答案-第四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六、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申请延期纳税 第四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一、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一)知情权 (二)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权 (三)税收监督权 (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五)申请延期申报权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九)委托税务代理权 (十)陈述与申辩权 (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 (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二、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二、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七)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三、税收保全 三、税收保全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1.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对象 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也不适用于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条件 3.税收保全措施的形式 4.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程序 四、强制执行 四、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税收管理相对人,依法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以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征管制度。 1.强制执行措施适用范围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的前提条件 3.强制执行措施的形式 第四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在税务登记上违法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在税务登记上违法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0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纳税人在税务登记上违法的法律责任 4.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处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 000元以上 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欠、骗、抗税的法律责任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欠、骗、抗税的法律责任 (一)我国的“偷税”改为“逃避缴纳税款”刑法概念 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201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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